一、察举制、九品中正制
汉朝时,选拔官吏主要依靠征辟、察举。这两种制度均无资历、出身的限制,所以在汉朝,尚有寒门人士上升的通道。这两种选官方式,在中央政府强力的时候看不出来问题,东汉末年中央政府的统治力减弱,封建大地主逐渐依靠察举制,世族大地主之间相互通婚,形成了庞大的利益组织群体。这些大地主垄断了做官的通道、占据了大量土地生产资源、控制着知识和舆论,因此就成为了世家大族、豪强,或者说士族。因此造就了这些豪强世家累世公侯,其代表人物就是汝南袁氏四世三公、弘农杨氏四世太尉。
曹操历史公认的治世能臣都未能拔除世家对皇权的影响,曹魏的王朝基石是各大士族,故而黄初元年(220年)曹丕代汉称帝,为获得各世家大族的支持,加强其政权的统治力,同时也是为了革除汉末以来的体制上的弊端,命陈群制定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用以取代两汉时期的逐渐被门阀世族所操纵的察举制,同时也平抑了当时中小地和主知识分子难以选官入仕的激烈矛盾。九品中正制是封建社会的发展历程中,统治者对国家管理制度的一个探索。
九品中正制上承两汉时期的察举制,下启隋唐之科举制。某种意义上而言,九品中正制实际是两汉察举制度的一种延续和发展,或者说是察举制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九品中正制兴于曹魏,到两晋逐渐兴盛完备。曹魏时郡中正由各郡长官推选,而且是现任官兼。从而起到加强曹魏政权统治的目的,由郡中长于事务实干的长官推选现任官兼任中正,职掌人物的品第,把易成朋党虚浮的清玄名士私家评议收归国家统一管理。
九品中正制发展的转折点是州中正的设立,州中正由与先前由地方官推选郡中正不同,晋代的郡中正由州中正荐举。担当中正的人往往是二品,二品的人物又有资格参与推举中正,在定品时难免徇私关照自家子弟。曹魏至两晋以来的世家逐渐获得了做官、选官之权,同时西晋末年的战乱、民族迁徙为豪强世家提供了土地兼并的社会环境,累世高官的世家也逐渐完成了到门阀的转变,门阀依靠九品中正制逐渐隔断了下层人民向上晋升的可能。
在中正品第过程中,才德能力被忽视,家世则被视为定品的主要考量因素,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公门有公,卿门有卿”的局面。九品中正制成为维护和巩固门阀统治的重要工具,用时也变成构成门阀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东晋立国
东晋晋元帝司马睿继承皇权缺乏其法理性,司马睿不是西晋的皇太子、皇太弟,他只是一个南渡的诸侯王。西晋开国皇帝司马炎是司马昭之子,西晋皇位往下传三代人至晋愍帝司马邺结束。而司马睿是司马昭兄弟琅琊王司马伷的孙子,就血统法理而言,大位传承与司马睿关系极远,且姓司马的皇室宗亲比比皆是。西晋灭亡也没有发出官方的声明来明确指定司马睿继承晋室大统。晋元帝司马睿登基是各世家、各州郡官员劝进的结果。是长安沦陷后,乱世天下需要一个扛旗的代表人物主持局面,是时局的需要,也符合南北各士族的利益需要。
就地理位置而言,东晋是在西晋彻底灭亡后,在千里之外、远离中原的建康(南京)立国。北方各类割据政权也认为东晋跟它们一样,也是属于天下纷争,晋失其鹿,大家共逐之中的一员。政权南渡定都长江以南,意味着东晋朝廷无力北伐,也丢失北方汉人对晋室的企盼。
东晋政权的确立也是南北士族的共同诉求或者说是妥协。八王之乱之后江南士族看清了西晋政权风雨飘摇,深知江南地区也需要如当年孙策一样的强藩来保障各世家的利益。他们起初拥护的是陈敏,但陈敏过江后抵触江东士族,意图独占江东。最终,顾荣、甘卓、华谭定策联合周玘消灭了陈敏。永嘉之乱后,此时的南方士族更加需要一个有足够名分与权威,同时又能尊重南方士族利益的强藩来主导江东局势,同时还能抵御来来自北方各胡人政权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