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20章 数学天才(1 / 2)苟在乱世当地主首页

徐屺的分析符合史实吗?

至少一半不符合!

然而这和徐屺没有关系,邓平包括所有的后世人都知道崇祯吊死煤山,成就‘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的佳话,可现在崇祯还活的好好的,你说他会吊死?

估计崇祯这时候都未必会相信自己在李自成兵临城下的时候会选根绳子结束自己的生命。

站在这个时代的角度看问题,徐屺的分析才是最有可能发生也最符合实际情况,不管是崇祯南逃还是南北割据之后的势力对比。

邓平估计若非徐屺参加的是黄州政务考核,他能分析的更加合理,比如说他邓平才是这天下最大的变数,分析分析他到底算不算是大明的逆贼等等。

人才,绝对的人才,邓平觉得徐屺有成为军事战略家的潜质,如果放在大明,完全可以胜任兵部尚书一职。

感叹了一番,邓平拿起徐屺的律法卷。

律法卷神了……

问答题五十分得五分,断案题五十分得四十……

基本可以断定这厮完全没看过三部暂行条例,否则就算连蒙带猜,也不至于考五分。

律法两道断案题,一道考的是见义勇为,一道考的是校园霸凌。

说真的,这类案件就算到了后世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对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理由是否站的住脚,是否有法可依。

第一道见义勇为题,徐屺给出的答案是无罪!

徐屺认为在主观意识上,回家的工匠并没有伤人的意图,他甚至根本不认识那几名醉汉,无冤无仇的为什么要行凶还杀人?

被逼无奈下的反抗罢了,不反抗难道等着自己被打死?

所以徐屺认为合理,莫说杀两人伤三人,即便全杀,也应判无罪。

邓平笑了笑,律法是根据时代发展和各种案例的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如今黄州《刑法暂行条例》是邓平结合后世《刑法》和《大明律》颁布的版本。

也不想想他多懒,更何况后世的很多量刑方式也确实不适用于这个时代,另外还有弹性问题,这个更加难以界定,在当前没有健全的律法机构的前提下,邓平认为就该非黑即白。

如果放在后世,这种事肯定要查清方方面面,比如被杀的醉汉在死之前是否还有反抗能力,比如在没有目击证人和监控的前提下如何判定工匠和醉汉的证词是否属实等等。

当然,这只是一份考卷,不可能事无巨细,长篇大论的写出一份卷宗出来,徐屺给出理由和答案,足矣。

第二道校园霸凌题,徐屺给出的答案是有罪!

徐屺认为小林的死和欺凌他的同学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正所谓有因才有果,因为欺凌这个因的存在造成小林跳河这个果,那么他的那些同学自然而然对小林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也就是说断此案的前提是几名同学有罪!

在有罪的基础上核定该如何量刑,这是前提。

考虑到小林之死终究是自尽而非他杀,所以几名同学应该根据主从关系处以五到十年时间的苦役……

这两题中,徐屺都没有以《刑法暂行条例》处断,由此可见,要么这家伙嫉恶如仇,眼里不容沙子,要么就是这厮压根没看过条例。

邓平苦笑摇头,徐屺适合做大法官?

似乎并不适合,身为法官,虽说拥有一定的司法解释权,但归根究底还是得根据条文,做到依法断案,非黑即白,不是不行,但天底下的案子千千万万,不可能什么案子都非黑即白。

不断完善律法去拾遗补缺,才是身为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之所系。

至于徐屺算术拉跨,那都不能算个事,最多不让他担任和经济方面相关的官职便是。

邓平看向他感兴趣的第三人,和徐屺一样,此人邓平也毫无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