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还没亮,查拉维的总社门口已经聚集了四五十人。
这次的追逃队由10人组成。
通常情况下追逃队的人数会比逃奴的数量多一倍。
这是因为人手太少的话,在逃奴选择反抗,或者分头逃跑时无法确保追逃队的人数优势。
而如果人太多,不但会影响速度,同时也增加各种不可控因素。
队长由社长的小儿子迪恩·查拉维亲自担当。
这是因为社长约翰的长子威尔,常年在王都冰牙城管理分社。
而这次的追逃任务又非同寻常,对于奴隶来说,从下水道钻出城墙是一回事,而杀死了城主的护卫再逃走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老社长约翰考虑良久,终于决定让小儿子迪恩亲自出马。
迪恩一个冷酷傲慢的家伙,今年24岁。
他桀骜不驯,没有多少同情心和耐心。
除了他的大哥威尔,其他人甚至都没怎么见过他的笑容。
追逃队带了6天的口粮和水,根据约翰的计算,两到三天之内应该就能够追上逃奴,不出意外的话,甚至应该更早一些。
原因在于,追逃队原本就是由一群擅长追踪、奔袭、游泳、狩猎的亡命之徒组成。
他们的职业就是追捕逃奴。
社员们对撒尔莫山脉的熟悉程度,也绝不是大多数时间生活在城堡和田间的奴隶所能相提并论的。
相对于战斗力,查拉维对社员的种族重视程度更高。
毕竟在大多数情况下,逃奴面对查拉维,宁愿选择自杀都不会选择反抗。
这项工作的难点始终都是“追到目标”而不是“战胜敌人”。
此次需要出任务的社员,全部穿着印有“血色颈锁”标志,用鹿皮或牛皮制作的猎装。
在其他社员的帮助下,七手八脚地将各种装备搬上马背。
短剑、弓弩、箭矢、短斧、绳索、用油布缠裹的火把、处理伤口的针线和药物、各种锁具和长短不一的绳子和套索……
他们将在队长迪恩的带领下,先骑马赶到杀死毒牙的山口,然后徒步进入撒尔莫山脉。
迪恩有一头深棕色的长发,背着一柄宽刃巨剑,佩戴着一副长弓,踩着水牛皮的长靴,大踏步走出大门。
这时一个带着颈锁的奴隶,衣着光鲜,从后院飞奔过来,叫住了迪恩。
“主人,有您的信。”这个奴隶眉开眼笑地递过来一个信封,“我猜是威尔社长的,对吧?”
迪恩接过信封,借着周围火把跳跃的光亮,可以看到封面上印着查拉维的“血红颈锁”标志。
迪恩挥挥手,让奴隶退下,然后扫视了一遍门口忙碌的社员们,看上去离出发还有一点时间,于是打开信封,抽出里面的一张羊皮纸,就站在追逃社的大门口,开始看信。
“亲爱的迪恩:自从上次在冰牙城分别,已经一年有余,时常想念你。”
“此刻窗外正下着小雨,已经三天了。这让我记得你小时候每当下雨天总是情绪低落。后来我告诉你,莱姆河只有在雨天才能钓到鱼。带你钓了几次鱼之后,你总是期待能够经常下雨,你可真够傻的。”
“下个月盖瑞王子将会出席橡木城的赛马比赛,我打算借这个机会请他帮忙说服他的兄弟卢卡斯大人。你知道的,提升边防军的奴隶比例,对于我们的生意至关重要。”
“所以,如果一切顺利,七八天后我们就会相见。我让你提前知道此事,是希望你抓住最后的机会练习剑法,你知道的,比武这种事我从来都不会手下留情,即便是面对自己的兄弟。”
“父亲上次来信提到,橡木城的生意愈发惨淡。我知道这并不是你会关心的事。不过老头子年纪大了,作为一个查拉维,你无法逃避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我们都一样!至少,至少假装关心一下生意。那样的话,老头子和我都会感到非常欣慰。”
“对了,你的生日快到了,我给你准备了一份礼物,见面时我会亲手送给你,你一定会喜欢的。”
“你的兄弟,威尔·查拉维”
笑容在迪恩脸上只出现了一秒钟,就和信纸和信封一起,被折好收进了猎装的口袋。
此时约翰社长刚好走出总社的大门,看到儿子背后巨大的宝剑,皱着眉头说:“真的有必要带那个么?你是去追奴隶,又不是去攻打诺伊斯王国。”
“你知道的,我倒是宁愿去攻打诺伊斯,但现实是,我只配去追捕流浪狗。瞧,看来日子过得不顺心的不止你一个,对吧老头?”迪恩沉着脸说道,连头都没回。
约翰苦笑着摇了摇头,自己是不是对这个儿子有些过于娇惯了?
随后招招手将迪恩叫到一边,低声嘱咐道:“我的儿子,我从不担心你的力量和勇气,我只是想提醒你遇事不要急躁。时间在我们手里,几乎没有奴隶能从查拉维手中逃出撒尔莫山脉。你所要做的,只是控制你的情绪而已。做出明智的判断比砍杀敌人更加重要。”
这样的话从小到大不知道对这个儿子说了多少遍,不过约翰知道,这些警告之前从未起过作用,这次估计也不例外。
果然,迪恩只是抽动了一下嘴角,不屑地说道:“不必担心,那些狼崽子们如同柔弱的婴孩。”
“比起那些狼族,我更担心的是那个衣着怪异的外乡人。”
“怎么?”迪恩感到有些惊讶,“那个鳄族人么?毒牙给他上了颈锁,而且按照索萨的说法,他没有任何反抗的举动。”
“我知道我知道,听我说我的孩子,我年轻时去过鳄岛。灰沼城的格罗索家族的纹章确实是一条鳄鱼,不过是白色的,而不是绿色。你想知道原因么?因为他们家族的人兽化后是白色的鳄鱼。”
“也许是其他家族,鳄岛不是只有格罗索一个家族对么?也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