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脑子好不如生的好,选择是十分重要的。想以凡人之躯杀妖,首先要做的就是先挑一个软柿子捏。
在双溪县附近上百里地,妖的种类就多达十几种。抛开虎先锋这种猛兽成妖的,可供选择的就不多了。
毕竟能从野兽修行到妖兽的,无不是一个族群中的佼佼者,多半是兽王一类的存在,即便不成妖都不是陈煜能对付得了的。
“官府每个月的绩效考核找的都是兔子老鼠一类的小妖,那些占山为王的大妖根本不敢招惹。根据苏二娘给的图册来看,小山溪那边水草肥沃,就有兔妖出没。”
“嘶……书上说野兔成妖尤其喜欢吸食人的精气,常有读书人被其蛊惑,一夜销魂……”
陈煜打了个寒颤,普通人面对这种妖术根本没有抵抗力,就跟三十年老烟民的烟瘾一样,不是靠意志力就能戒掉的。
为了小命着想,他还是不要考验自己了。
“……”
“除了兔妖外,最弱的妖怪当属鼠妖。但鼠妖每次出现都三五成群,想要将其斩杀,还得用计!”
陈煜心中一合计,用自己最后的几个铜板买了点香米,又去采了点老鼠砒,制成简单的老鼠药。
更贵的药材他买不起,只能将就一下了。
“图册里说,这鼠妖虽然成妖了,但是习性未变,用诱饵加上陷阱,有很大程度能诱捕到鼠妖。”
不过这只是苏二娘她爹总结出来的理论,那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这辈子只实践过一次,还是协同其他猎户的情况下完成的。
陈煜照着指示来到了城外的林地,仔细的翻找。不出半个时辰,便发现了一处格外大的洞穴,再通过足迹和遍地的巧克力豆,立马判定眼前就是鼠妖的窝。
可想要杀妖不是找到就完事的,陈煜丝毫不敢大意,在布置完陷阱后,就躲到了一旁的树上。
“只要等妖物踩中陷阱,我从这树上一跃而下,直击后脑,就可一招毙命!”
静静等待了两个时辰,鼠哥饭点一到就带着全家鼠出来溜达,老远闻着味,偷偷撇下老婆跟娃就跑了过来。
只见一具极其肥硕的身体在地上移动,远远的看去就是一个大肉球,等走进了陈煜才看清鼠哥的真容。
有陈煜半个脑袋大的眼睛被周遭的肥肉积压的只剩不到三分之一,整张脸跟塞进马蜂窝过一样,十分肿胀。
更令人惊奇的是,拖着这么臃肿的一副身体,这头鼠妖行动却十分敏捷。
……终于知道为什么苏二娘要给我把叉子了。
陈煜盯着自己手上一丈长的钢叉,如果没有这玩意,恐怕连它的脂肪都扎不透。
“不好!”
陈煜两眼一瞪,他布下的陷阱原本是针对普通鼠妖的,可这次来了个大家伙,即便踩中也不会全掉下去,顶多把一条腿卡里面。
现实跟陈煜的计划相比总是有出入的。
就好比炒股,总觉得能赌一赌摩托变路虎,但实际上的结果往往脸比头还绿,兜里的钱跟着别人跑了,对象也是。
“没得选了,就它了!”
陈煜恶狠狠的注视着离陷阱越来越近的鼠妖,两只手紧紧抓住钢叉,锁定陷阱的位置,心跳也越来越快。
刺歪了怎么办?会被咬死吗?
我是不是不应该这么冒险,说不定跟踪只是巧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