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就到了周一,在第二节课与第三节课之间有一个较长的课间。同学们都喜欢在这个课间聚在一起聊天。我是一个离群索居,与别人都是点头之交的无友之人。我趴在课桌上打起瞌睡,闭着眼睛尽量让自己啥也不想。周围人的嬉笑声我早已麻木。
突然有人敲响我的课桌,我猛然抬头发现是邹佳芸。今天她穿了一个白色的裙子,脸上红红的,她害羞得不敢看我。她怀里抱着一个本子,另一只手向我挥了挥和我打了个招呼。我看着她说:“你好!有什么事吗?”邹佳芸从口袋里掏出一些钱交给了我,她说:“这是周末欠你的钱,我把它们还给你。”
她在将钱还给我后,又将怀里的本子递给了我,她小声得对我说:“这是我写的小说,拿给你看吧。说好,不能借给别人啊!”我很开心得接过本子,跟她保证道:“相信我,不会随便给别人看的。”她愉悦得笑着,然后和我道别。走到门口时,转过身来看了我一眼,发现我还在看着她,她就又跟我挥了挥手道别。
我从第三节课开始就在看她写的小说,她用词精妙,像春秋那样一字千金。剧情引人入胜,故事扣人心弦。这部小说的大体是在讲一个女孩的故事,女孩过得并不幸福,她心比天高,然而却要不得不面对现实里的一地鸡毛蒜皮的琐事。女孩想要找到自己,想要摆脱眼前的糟糕境地,在某一天她拿到了一直具有魔力的粉笔,只需在两人之间轻轻一划就可以将两人隔开。她首先和父母隔开了,她想摆脱自己的家庭。她再一划,将自己与自己的爱人隔开。可是她觉得还不够,自己仍然没有找到自己。她很迷茫,沿着附近的湖走了一遍又一遍。乌鸦总是在这个湖面上徘徊。终于,她拿起粉笔在自己周围画了一个圈,就像当时孙悟空为唐僧那样画了个圈,将唐僧与妖魔鬼怪隔开。现在女孩为自己画了个圈,将自己与所有人都隔开了。
我在看到最后的结局的时候,直接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数学老师疑惑得看着我,问我:“鞠自然,你有什么问题吗?”我赶忙又坐下。在下课之后,我跑到操场上,沿着跑圈走了一圈又一圈。有一种情绪攫住了我,我无法消解,于是我又在操场上走了一圈。
在后来的一些时间里,如果邹佳芸写了小说,都会拿来给我看。在这一来一回的拿送小说的过程中,我与她熟络起来。我们交换了手机号码,她有一个专门用来打电话的翻盖手机。说起来我的成绩要比邹佳芸要差上不少,从我们文学素养的差距就可见一斑。但是邹佳芸在学习上对我是不吝啬教导的,大概所有的题目在她眼里都是有规律可循的,她把握了本质,而我浮于表面。
我的问题就算再怎么愚蠢,她仍耐心得指导。她也许没有发现,在这个过程中,我对她产生了浓厚的好感。有时候她为我讲题的时候,我不再盯着书本,而是盯着她的脸。我不说话地看着她,她熠耀的眼睛流露出柔情,白皙的脸庞被我盯得发红,像是春风吹过的桃花。
我的成绩在慢慢得提升,虽然我依然愚蠢,但我变成了会做一些题目的蠢蛋。我的记忆力也变好了,我记了一串数字,是邹佳芸的生日。我攒了一些钱,我想给她过个生日,为她送上生日礼物。我是一个太过理智的人,我不会告诉邹佳芸我对她的情感,但是我想尽量在允许的范围内让她开心。我觉得我是找到了自己,让重要的人开心或许就是我最想成为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