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一晃匆匆流过,今天是黎阳工作的第十天,这期间他凭借顽强的毅力,成功让一位顾客为他豪掷五百,除此之外,再无其它。
晚上十点,黎阳依旧坐在卡座上,默默等着大冤种上门,要什么来什么,许久未见的张姐,带着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出现在酒吧。
她兴奋的带着年轻人走近,伸手和他招呼道:“小阳,还在呢?”
他未急着回应,年轻人长的很帅,五官有棱有角,穿衣品味也颇为时尚,看来张姐也是个喜欢小鲜肉的主。
“张姐,好久不见。”
“崔宝,这是我最近认识的小弟。”张姐介绍完他后,又给黎阳介绍道:“这就是上次说的男人,崔宝,我们和好了!”
黎阳还真是高估她了,本以为会重新换块肉吃,没想到还是回头啃一块肉吃,不禁好奇,眼前男人究竟有何种魅力,能让富姐倒追。
自己和富婆打过多次交道,她们笑是甜的,可心却是冰的,几乎很少有会去吃回头肉的,要是被别人知道,会被被嘲笑的。
名叫崔宝的男人跟着张姐坐下,眼却死死盯着他,身为吃软饭的,警惕性很高,眼前小男孩年轻帅气,最重要有股放纵不羁的气质在身上。
崔宝深知这种气质真的很勾人,富婆一般结识新的男人,往往就是对其产生兴趣,自己已经二十四岁,迟早是要被淘汰的,可目前他还想再捞一笔。
“恭喜!恭喜!姐追回真爱。”
张姐腼腆一笑,露出不该这个年纪在她脸上的笑容,拉起崔宝的手,两人手上都佩戴者金戒指:“他跑到广西,我就追到广西,怎么样?”
黎阳见男人一直盯着自己,随即就明白,他已经把自己当成竞争对手,男人最懂男人,看一眼就知道,他在嫉妒,或者是吃醋?
为了打消他这不必要的顾虑,他从桌上拿起烟,递了根过去:“上次姐很伤心,她很爱你。”
他很识趣绕过了哭泣,只说伤心,点到为止。
哪想到崔宝根本不接,反而从自己裤子里掏出烟,自顾自的点上,白了他一眼:“不好意思,不习惯抽别人的烟。”
这逼给他装的,黎阳要不是想骗张姐上次约定好的酒,一定让他有多远滚多远,吃软饭就凭这个觉悟,他算是走到头了。
张姐见气氛有些尴尬,急忙出口缓和:“他就这样,连我给的烟都不抽。”
其实她完全没必要跟一个孩子释,无意识就这么脱口而出,上次匆匆一别后,她发觉这个小男孩,有些幼稚,但又夹杂着某些成熟,她也还是头一次见这种男孩。
“没事,谁都有癖好,有人爱吃软饭,有人爱吃硬饭,我还是比较喜欢吃硬饭的。”
崔宝自然明白话的意思,所有人都明白,但也只能装傻充愣:“小小年纪,作业写完了吗?”
“怎么了,你想帮我写?怕你脑子不够啊,不然也不会丢下张姐不管。”他说话不客气,黎阳也不再客气,比毒舌他可是一流,曾经鏖战哥哥群里的五百网友,都没在怕的。
“他妈的,你这小孩什么毛病?我丢下谁,轮得着你在这说?”
“急了!急了!别骂人,当着张姐面,还是收敛点吧,维护形象很重要。”
说完后,黎阳只感自己是个好人,将毕生所学全都告知。
在富姐眼里,出头不一定代表勇猛,只会被认为是傻大个。
崔宝一个大跳,直接站起身,准备动手,对付一个毛孩,他英勇的展示出了男人一面。
张姐见情况不对,赶忙跟着起身,在他耳边耳语了几句,他瞬间像个焉鸡一样,重新坐回座位。
但似乎想用眼神杀死黎阳,要是可以,他真想要一个死神光线,瞅谁谁死。
为了缓和气氛,张姐叫来服务员,豪气的购置了一瓶高达1000块钱的洋酒,似乎是为了弥补上次的失约。
黎阳和张姐聊的火热,崔宝不停释放死神光线,眼都快瞪的目眦尽裂,也没能杀死他。
他想往里插话,却发现都是些听不懂的问题。
“这么说来,小弟还是单身?”
听见重要的谈话,他耳朵竖的笔直,自己第一次和她接触,她说的就是这句话,那是不是也就意味着...
黎阳见他来了精神,不整蛊一下,对的起张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