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在华北平原一洼不起眼的小村庄里,据说有几百年历史了,经过历史荡涤,这个小村庄依然静悄悄地趴伏着,就像被遗落的一块土坷垃,卧在一边随意摆烂,直到现在他依旧沉睡,也许就因为这样闭塞,这个村庄才可以世代沿袭,悄然壮大。由十四户人家到现在四个大村几千户人家。里面依然有高墙青砖原始瓦屋,低矮窄小的土房茅舍,蜿蜒曲折的小巷子,上百年的古槐,枝杈横生的老榆树,虬枝伛偻的枣林掩映着这个小村庄,任其生长。
太阳炙烤着这块儿一望无际的平原地。没有青山和高大的建筑支撑的天空就像一顶没有帽檐的蓝帽子扣在绿茵毯上,阳光逐渐升温,呼吸的空气带着温度,热浪潮汐,扑打着每一寸肌肤。棉花地头儿,一条两步宽的土路边,一堆细软的沙土堆里,我和小弟正躲在几颗粗大的棉花棵子下,尽情的玩着沙土。这些都是在路上刮来的,经过几天爆嗮,小土路硬的地方泛着白光,软的地方就起沙,就像面粉一样细腻顺滑,加上黄土地固有的颜色,与家里的面粉一般招人稀罕。
细密松软的沙土带着骄阳的热情,贴敷着两对脚丫,一层凉罢一层复盖,慢慢鼓起了土包,土包上拓印着密密麻麻的手印,一只毛毛虫趴伏在一片棉花叶上,被合盘托起、移驾、腾空翻盘,落到日头曝晒过的光滑地面,立马蜷曲成小绒球,待不了多大会儿,就匆忙忙往土包上爬,这是一只浅黄中嵌着翠绿细条的毛毛虫,一层雾白的浮毛模糊了浮夸的色调搭配,她如果变成蝴蝶应该是很漂亮的,只是一只大手接着一片叶子和裹起来并捏扁,甩手扔到对面地边沟里,它全身都透着被人厌弃的美丽,拥有短暂的喜爱已经是长命的了。就要回家了,日头已经容不下我们了。
“回家喽!雅丽姐姐!”隔着几块玉米禾田,也是在一片齐腰的棉花地里,一顶浅粉色的草帽下露出一副姣好的面容。白嫩的两腮被太阳灼烧的粉红,两弯浓黑的眉毛下凹嵌着两洼深潭,话还没说,情已流淌。“哎,灵妹,这就走嘞,二奶奶都劈完了吗?”她的声音远不及她的美貌,我一直在怀疑,这样的容颜下应该藏着林黛玉一样的灵魂,只是被这乡土呛的有点泼辣。
“哪有完?这茬疯杈劈完那一茬又长出来了,天太热了,回家喽!”
妈也摘下秸秆草帽当扇子边呼风边说,几缕被汗液滋湿的黑发贴着红扑扑的脸,星星点点的黄褐斑跟着笑容一起跳跃。
“好唻!二婶!你带着孩子们先走,我赶到地头就走,前后脚的事!”说着就又弯下腰忙活起来,粉色的帽檐下枣红色的衬衣游动在田田地棉花叶子中。
划过这片绿,沿着这条蜿蜒的田间小路上,天与地相接的地方,一个骑着自行车的男人穿着一件白衬衫,左右摇摆着在路尽头正蛇行着靠近我们,就像我的小叔,一天天的不务正业到处游走。妈边说着边急着把我们拽到自家地里,早早等着那个家伙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