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突然想到,如果今日将这些话说给父亲听,父亲会不会因此心生愧疚,觉得自己没有为女儿打点好前前后后?父亲一向为人正直,不擅长钻营打探,也不惯于在人情世故上费心思。这样的事情,如果让父亲知道了,只怕他会更为自责,反倒增添他的烦恼。
想到这里,芷汐心中一软,手也不由得缩了回来。她站在书房门外,犹豫片刻,最终还是决定将这事瞒下来。她转身离去,心中虽有不甘,却也明白,有些事情,还是不说为好。眼下,自己只能靠自己的努力,不让父母为自己多操心。
芷汐正准备回屋,忽然迎面走来一个身穿青袍、身形纤瘦的男子,正是她的发小——王锦书。王锦书是王员外家的独子,自幼锦衣玉食,众星捧月,生活中的奢侈对他来说不过是寻常。传闻他家的袍子穿过一次便被丢弃,玉佩佩戴几个月便换新的。然而,王锦书却偏偏喜欢与芷汐的父亲对弈,两人常常棋盘对坐,忘却时光,一次竟下了两个时辰,直至王员外亲自登门将他叫回。尽管王锦书与林父相交甚好,但芷汐对他却始终没有什么好感。也许是因为王家的家世背景,锦书每日里都摆出一副小大人的模样。
今日,王锦书似乎更为神秘,手中握着一本书,边走边向芷汐示意,脸上带着难掩的兴奋。芷汐微微皱眉,问道:“王锦书,你这么晚来,是想找我爹下棋吗?”
“不,林兄今天很忙,我可不是来找他的。”王锦书得意地摇了摇头,笑道,“我今天是来给你看个宝物的。”他将书递到芷汐面前,书名赫然是《南有和成仙记》。
芷汐略一惊讶,接过书翻看了一眼。南有和这个名字她并不陌生,这是最近长安城里传得沸沸扬扬的凡人成仙的故事。据说南有和原本只是个菜市场里的流浪汉,常被菜贩子们用来吓唬不听话的小孩,“不读书就变成南有和这样的人!”但这人虽落魄,却才华横溢,常常随口成诗,甚至还能写歌。
有一回,他替卖白菜的贩子写了一首《白菜吟》:
翠叶盈盈如玉带,
价廉常欢买。
百菜不如君,清脆甘甜,三餐皆宜快。
富贵何需珍馐摆,
白菜常相待。
日日吃如仙,长寿延年,胜似金银外。
结果那贩子的白菜销量一夜之间激增了十倍。于是,菜贩子们一边嘲笑他,一边又巴结着给他送酒喝,希望能哄得他再写几首曲子。南有和虽然身无长物,但凭借这一首曲子,在长安城的菜市场中竟成了个有趣的传奇。他的才情让人惊叹,却又因其落魄的境遇而让人唏嘘。正所谓,世间之事,真真假假,谁又能说得清呢?
然而,这样一个让人又爱又恨的落魄文人,有一天竟在喝完酒后高歌一曲,没想到突然之间,四周生出浓浓的烟雾,旁边的猪肉贩子还以为是自家灶台着火了,慌忙跑去查看。就在此时,一道闪电从天而降,正中南有和。出人意料的是,他不仅毫发无损,整个人还开始放出光芒,继而徐徐升空,歌声响彻天际。随后一声爆破,南有和消失不见,而天空中只留下了一朵红色的云彩。从此,他升天的地方成了长安城的一处圣地,每个来长安的旅客都要到此膜拜,附近的商铺价格也水涨船高,专门贩卖与南有和相关的纪念品。
如今,王锦书手中的这本《南有和成仙记》,正是江浙一位著名作家根据这件奇闻改编而成的。一经问世,便立刻售罄,王锦书也是托了江浙的朋友,千里迢迢快马加鞭送来的。此时在长安,这可是仅此一本的宝物。
芷汐随意翻开书页,第一章便写道:“南有和,长安翩翩公子,携老扶幼,乐善好施,常读书至五更,又在鸡鸣之前起身再读。”看到这里,芷汐忍不住“嗤”地笑出声来。“这作家,写的全是杜撰的东西。你但凡去问问周围的小贩,也不会写得如此离谱。”
王锦书听罢,只是淡淡一笑,随后轻轻叹息道:“以后啊,再过二十年,可能这一本就是正史,而那些小贩口中的真相,反倒成了野史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