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章 谈恋爱不如养狗(2 / 2)漂亮娇娇穿九零,赚钱搞事样样行首页

她果然不是突然疯的,她就没正常过。

陈俊用三分疑惑四分戒备九十三分老子快冻死了的眼神看着林听,默默往后退了一步。

“你……”陈俊戒备地用看神经病的眼神打量着林听,“你真不想跟我谈朋友?”

林听一对白眼翻上天:“谈恋爱?我还不如养条狗。”

跟他谈恋爱?

多晦气啊。

陈俊沉默着,眼神从迷茫困惑逐渐变为坚定:“我明白了,这又是你的新花样对吧?呵,以退为进?”

林听:“……?”

言情文男主都标配不长嘴也没有听觉吗?

竟然比甲方还难沟通。

林听下意识攥紧拳头,以免自己压不住怒火给他一巴掌。

众所周知,男主不能打,除非她想嘎。

她的手被一团硬物硌到。

林听一愣,意识到那是什么后瞬间觉得自己傻逼了。

她都把作为证据的情书抢回来了,还跟他浪费口舌干嘛呢?

林听果断扔下一句“爱信不信”,然后转身便走。

西北风捎来陈俊的无能怒喝:

“林听!今天是你唯一的机会!”

“你敢走,我连配合演戏的机会都不给你!”

林听揉了揉耳朵。

好像听见鬼在嚎。

晦气。

她双手插兜,走在漫天白雪里,顺手把催命符塞进路边卖烤苞米的大叔的炉子里。

火苗吞掉情书。

留下林听的清白和小命。

零下二十度的气温里,冷冽的西北风打在脸上,阵阵钝痛提醒着她这不是梦。

她真的穿书了。

所以——

这件事她要烂在肚子里,绝对不能让第二个人知道她向陈俊表过白……

“姑娘,跟你对象生气了?”

烤苞米大叔咯嘣咯嘣磕着瓜子,两只眼睛里八卦之火熊熊燃烧。

林听:“……?”

怎么还有目击证人?

小摊旁,一个穿着黑色羽绒服、长得比陈俊帅八百个来回的青年也望着林听。

他的脸上没什么表情,眼中也没情绪,看起来高冷极了——如果他的手里没拿着一棒啃了一半的烤苞米的话。

林听:“……”

目击证人竟然还是组团来的!

想想冤种女配那牢底坐穿的结局和陈俊未知的报复,林听狠狠咽了口口水。

“我用你俩的生命保证,我跟他没半毛钱关系!”

认是不可能认的,万一陈俊脑抽让他俩作人证又嘎了她该怎么办?

林听看看二位目击证人,又瞥了眼烧得正旺的炉火。

鲁迅先生说,只有死人才会永远保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