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刻,真实的人性暴露了,所有人都感觉脸上火辣辣,吃东西也变得没滋没味了。
雨下了整整一夜,超市里的灯始终亮着,大门已经被严严实实的挡住,以免雨水和蚊虫跑进来。七人各找地方休息,先后进入了梦乡,却频频在半夜醒来,睡得很不安稳。
田天乐在夜里也醒了几次,仿佛听到了哭声。他见不是冯玲珑哭,便叹了口气,又继续睡了。
众人一觉睡到天亮,雨已经停了,超市外到处都是泥泞,地面无比湿滑。
柳涛的左脚脚脖子已经高高肿了起来,哎呦哎呦叫个不停,可没人搭理她,都在大吃大喝填饱肚子。柳涛称得上是肤白貌美大长腿,平日里走到哪儿都有一群男人围着捧着,可今时不同往日,在严峻的环境中,生存才是第一要务,美貌既不能当饭吃,又不能保证生存,还可能成为累赘,便是浮云了。
早饭后,莫里斯又提起去找扑查的事,可响应者寥寥,田天乐则表示愿意和他一起去找,他还是过不去心里那道坎。冯玲珑立即起身加入,她可不愿和其他人待在一起,只有田天乐能给她安全感。
三人离开超市,深一脚浅一脚的走起来,边走边喊“扑查”。
不知不觉一个上午过去了,三人无功而返。吃过午饭他们又去找,结果嗓子都喊哑了,还是一无所获,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真是咄咄怪事。
转天一早,三人再次出门,这一次,他们决定更换路线,并扩大搜索范围,非找到扑查不可。为此,他们还带上了午饭,中午就不回来吃了。
“这家伙到底跑哪儿去了?”田天乐烦闷不已,总感觉要出事。
“会找到的,他总不能人间蒸发了吧?”莫里斯也很无奈,“鹰眼,你觉得超市存货够咱们吃多长时间?”
这个问题田天乐还真想过,于是立即道:“以目前的人数来算,差不多一个月到一个半月,若是节省些,可以吃两个月。”
“两个月后呢?”
“呵呵,大作家,你真的想多了,咱们先得撑过第一个月。”田天乐冷笑道。
莫里斯眉头微皱,沉默不语。
三人虽越走越远,但都清晰记着路线,一路上还不断做标记,足以保证往回走也不会迷路。
下午的时候,他们终于有了发现,不是发现了扑查,而是发现了一条水泥路,不知通往何处。这条路被一道木栅栏当中拦住,木栅栏上画着一个大大的白色骷髅,骷髅的下面还有一行文字,田天乐端详半天也没看出这是哪国字。
“这岛上以前有人?”莫里斯惊奇道。
“估计是,上面这行字你认识吗?”田天乐问。
莫里斯也看了半天,摇头道:“我对文字有些研究,这行字却是从未见过,想必也是危险区域、闲人免进一类的话,这个骷髅已经说明一切。”
田天乐表示赞同,便拉住莫里斯的胳膊,后者正试图跨过栅栏进去看看。
“走吧,好奇害死猫,这是西方谚语,你肯定明白什么意思。”
莫里斯想了想,便打消了一探究竟的念头,和田天乐二人返程。
走着走着,田天乐突然倒吸一口凉气,他忙不迭的将二人拉到远处,示意他们先捂住嘴巴,然后指向某个方向的一棵大树。
二人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顿时惊呆了,他们看到了一只黑白相间的怪物!确切地说,是一只巨型飞虫,足有一人多高,正趴在一棵粗壮大树的树干上,一动不动。
三人看清那巨虫后,便一同向后退,他们高抬腿轻落足,尽量不放出任何声音,生怕惊扰到了巨虫,招来大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