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日的紧赶慢赶,车队终于是来到了乌城。
和袁初想象的有些不太一样,乌城和金陵的差距并不大。只是街上行走的人们衣着服饰和金陵有些区别。
“总算是回家了。”云樱放开自我的走在了乌城的大街上。“从现在起,你就是我罩着的,在这一片我可是说一不二。”
袁初注意到,此时的云樱已经是另一身行头打扮。
“你这什么打扮,这袍子为何这么大?还有你身上怎么挂这么多珠子?”
“我们就是这么穿的,那天我是为了迎接你们才那么穿。还有,这珠子不是普通东西,是绿松石,可是稀罕物。”
袁初不感兴趣,但出于礼貌还是默默的听着。
“你们那里呢?”云樱反问道
“什么我们那里?”袁初有些疑惑。
“你们那里就没有什么特别的饰品吗?”
“有。”袁初从怀里揣出了那块象征袁家子弟的玉佩,温润而泽的黑玉在阳光下泛着丝丝光泽。
“玉?这不是人人都能戴的吗?有什么好稀奇的。”
“这是家族纹饰,上面有我的名字。”
“是吗?”云樱凑上前去,仔细端详着袁初手里捧着的东西。“还真是。”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虽说我们那边的人都爱佩玉,但其实在我看来没有几个人配得上。”
“是吗,那你配不配?”
“我当然不配。”
云樱被袁初的话咯了一下,她没想到袁初会这么说。
“玉佩君子,玉配君子,我不是君子。”袁初没有理会她继续说了下去。
这次反而是云樱有些尴尬,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不过你的行头我还挺喜欢的。”
“是吗?还是很少听见你的夸奖呢。既然这样,我就再告诉你一个秘密吧:草原其实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美好,它也是暗藏杀机。”云樱故作玄虚的说。
“我知道,你跟我说过。”袁初轻描淡写的说道。
“别打岔,北疆地广人稀朝廷还不好管理,好多穷凶极恶之徒为了躲避追捕就往草原上跑。”
“是吗?我怎么没见过?”
“进了草原深处,草能把马盖住,况且北疆还不止有草原,还有大片大片的树林,随便钻进哪个丛子里外面的人就找不到了。如果你不小心进入了他们的地盘,他们就会……”云樱说到起劲之处,还张牙舞爪的比划起来。“把你拖进小树林里,拔光你的衣服,抢走你的钱财,最后让你永远留在那里!”
“别瞎说。”袁初听的有些毛骨悚然。
“我看玩笑的,我也只是听说的,我没见过这号人,也一辈子不想见到他们。”云樱耸了耸肩。
那就好,袁初在心里说道。
“对了,作为主人,我好像还没有进到什么待客之道……”云樱上下摸索着什么,从身上摸索出了一罐精致的盒子塞在袁初怀里。“送你了,这玩意儿可不好得啊。”
“什么东西?”袁初打开了小盒子,看着盒子里有些像蜡的东西,鼻子凑过去闻了闻,土腥味和油腻的味道钻进了袁初的鼻子中,袁初眉头一皱,有些嫌弃的盖上了盖子。
“旱獭子的油,防冷防风用的,你细皮嫩肉的,我可不想看见你这张脸被长生天摧残的不成样子。”
“你们都涂这个吗?”
“是呀?怎么了。”云樱有些好奇的问道。”
“没事。”
“吞吞吐吐的干什么?快点说!”云樱很不爽于袁初这份模样,便提高了嗓音。
“这味道闻着有些臭……”
“正常,不过你用久了就不会这么觉得了。旱獭子全身都是宝,皮革保暖,油脂除了防风防寒还可以做蜡烛,剩下来的肉在大灾之年还能救人的命。”
“大灾之年你们吃这个?”
“这都算好的,白毛风来了,你连老鼠都不一定能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