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15章 摊丁入亩与公民意识(2 / 2)南明鼎革首页

杨麟仔细听着,良久提出一个问题:

现在官府免费发放身份证,查到没有身份证的处以较大罚款,政策如此宽松,老百姓为何要隐匿人口?

大家一个个打开话茬子,讨论半天,不外乎下面几个原因:

现在兵荒马乱

老百姓怕麻烦

现在官府轻徭薄赋,难保政策能够持久

虽然轻徭薄赋,但成年男丁仍需要缴纳1钱2分银子相当于三天工钱

老百姓担心劳役,虽然官府现在只在本县征发劳役,但难保将来不再向外地征发劳役。

严锡命建议采用摊丁入亩制度,杨麟最初大惊,好像蛮清皇帝雍正推行的这个政策,怎么提前几十年?

细细一问恍然大悟,万历年间重新丈量土地之际,部分地区感到丁赋计算困难,推行摊丁入亩制度。

在明朝后期一些地方开始推行摊丁入亩制度,但随后政策反复又推翻前面制度,长期反复。

但明朝后期,摊丁入亩并不是一个新鲜政策,很多人也认识到其中好处,但因为一静不如一动,再加上官员们多爱惜自己名声,如此这样一个好政策试验多年,但一直没有推广。

摊丁入亩当然是好政策,别的不说满清施行这个政策一举解决财政问题,解决人口统计方面的爆炸增长雍正十二年1734年2735万,但再过7年后的乾隆六年1741,民数14341万人,短短7年增加5倍。

杨麟本来想施行摊丁入亩制度,但转念想起该政策可能带来的问题,暗自摇头不已。

摊丁入亩虽然可以增加财政收入,完善人口统计,但问题仍然明显,那就是公民意识单薄,割掉民众对社会的责任。

朝廷虽然施行摊丁入亩制度,但压在人民头上劳役制度还没有消除。

未来要发展,还是需要摆脱封建桎梏,建立公民意识。

左思右想,杨麟宣布在义勇军统治区域内废除异地劳役制度,作为补偿,施行二十税一政策,官府征收田地所出粮食的二十分之一作为田赋。将三饷与劳役结合起来。

结合现代社保制度,将丁赋与民众权利挂钩,只有正常缴纳丁赋才可享受一定公民权利,没有缴纳丁赋的则不能享受相应权利,包括: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只有连续正常缴纳的丁赋的方有被选举权,只有连续三年缴纳丁赋的方有选举权参与社会事务。

子女入学权,只有连续三年缴纳丁赋的,子女方有进入公立学堂的权力。

民事权,只有连续三年缴纳丁赋的,方有民事告发权力。

显然,通过律令形式将民众分为两种,一种正常缴纳丁赋享有完全公民权利,另一种不缴纳丁赋享有限制公民权力。

就像西方国家公民权力落实一样,最初是部分公民享有公民权力,经过数百年发展公民意识建立之后,再逐步扩大享有公民权力的人数。

显然,正常缴纳丁赋为全公民权力。

担心一些人反对,杨麟也不敢明目张胆,接口为了保证社会公正,规定一些人免缴自动享有全公民权力:

地方民壮参与公共事务

义勇军兵丁参与保家卫国

公立学堂老师等

本来以为大家会反对,但那个不是鬼精,可能最初不太明白,但再别人指点之下恍然大悟。

这公民感情是一个上等公民,中产公民,而那些不缴纳丁赋的则是事实上下等公民。

儒家主张亲亲之谊先亲近自己家人,再亲戚,再其他人,大家多主张分而治之,现在听杨麟公开提起,反而反对意见较少,众人多为赞成。

当然也不是没有反对意见,就像严锡命就颇为反对,为何如此?

现在外面打仗,需要钱的甚多,现在施行普通民众免除丁赋,公民缴纳丁赋,这可能减少朝廷赋税。

杨麟迅速的搬出理由,自古以来人丁统计从未准确过,如此做法只是为了减少人口统计偏差而已。

缘何如此,实在因为人口统计太重要了。

对没有缴纳丁赋的,官府虽然没有直接征收税赋,但征收了诸多间接税。

每人一年需要吃68斤食盐,四口之家达24余斤每引2两银子,加上其他赋税,从产地到销售地,每引食盐税赋超过3两银子,每斤食盐税赋1分5厘银子,光盐赋就达到3钱6分银子。

到集市买卖商品,需要缴纳商赋、酒赋什么的,如此下来,即便再节省,一个四口之家一年缴纳赋税不少于5钱银子。

人口统计如此重要,为何拼命纠结于丁赋呢?

重要一听恍然大悟,大家过去只是纠结于田赋、丁赋,想不到官府能够从每个家庭征收如此多税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