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始写之前,我看到过网上有人提到过,对第一人称的书觉得恶心。说实话吧,其实我用第三人称写,同样也恶心,还把自己也恶心了,最后还是换成了第一人称来写,反正大家也咬不着我。
我曾经有过为国争光的运动员生涯,也曾从一个职场小白励练成了职场老油条,后来也卷进了黑白混杂的商战之中,获得了人生辉煌之后,也曾一日打回解放前,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后,我找回了初心,开启我第二次的人生攀爬,今天,我终于重新站起来了。
我没有很好的文采,不懂写神话,只有人生的经历和感悟这些更真实的东西分享。
如果你有耐心看平淡的内容,那就从第一章开始往下看
如果你想看职场类的,可以选择从三十六章以后往下看
如果你想看商战中的江湖情仇,可以选择从一百章以后往下看
如果你想看看一个人落魄后会有怎么样的生活,可以选择从一百五十章以后往下看
如果你想了解落魄以后的人要怎样才能重新爬起,可以选择从两百章以后往下看。
言归正传,进入主题
1981年,世界上发生了很多大事:
地球上出现了一种怪病,到现在为止,所有的医学专家都拿它没辙,这病命名为:爱滋病。
美国第40任总统里根就职,两个月就遇刺了
孟加拉国粉碎了军事政变,很快新的军事政变又开始了
以色列轰炸了伊拉克的核设施,吹牛说他们也能制造核弹,没多久,以色列就糟到了恐布袭击
泰国自制的第一枚火箭升天,升到半空中,又掉头返回了地球
当然,这些与本故事都无关,主要是为了衬托一下气氛。最重要的是,这一年,我仅在娘胎里呆了八个月,就迫不及待得面世了,为世界人口增长,尽了一点微薄之力。
我的父母很困惑:好好得怎么就早产了?随着我逐渐长大后,他们终于明白了,是因为我对这个世界充满了热情,好动得根本闲不下来。
幸运得是,我在出生的时候,只有份量稍显不足,身上的零部件齐全,没有为日后的调皮捣蛋造成功能上的障碍。
我的父母都是老实本份的知识分子,父亲部队转业后经营了一家酒厂,母亲是一名教师。可是,好像他们生下来的我,基因或多或少发生了一些变异。
我上小学以后,除了好动,还特别喜爱会爬行的小动物,比如四脚蛇。喜欢这种小动物的原因,不是因为它长得可爱,而是我发现,这些小动物能控制着许多同学的神经,让他们发出“啊!!啊!!”的尖叫声。我的老家流传一个迷信的说法:如果孩子受到惊吓,就要剪掉肇事者衣服上的衣角。我的整个童年,衣角都是缺失的。
每个学期的家长会,总能让我的父母头疼不已,那基本就是一个对我的告状会。我父母回家后,对我骂也骂了,打也打了,可是没几天,又听说我把男同学的裤子,给当着女同学的面扯下来了。
这一切,在我进入初中以后,都发生了改变。我不是故意变得本份了,而是我有了风度。
这一年,父亲经营的酒厂倒闭,班里许多同学的家长曾经就在这个酒厂工作。也就是从这时候开始,这批同学,帮我煅炼出了扎实的抗揍能力。很长一段时间里,只要老师一离开教室,这帮家伙就围着我,你一挙我一挙地锤上一阵,理由是我的父亲不给他们家发工资。我从来都不服气,也从来不敢吭声,都是相当有风度得挨着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