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刘玉龙代表红后科技和莫照华的实验室签署了一份五年的合作合约,在未来五年内,红后科技每年出资不低于5000万元和提供技术,而莫照华实验室则负责具体实际研发红后科技提供的技术的实际运用。
期间涉及到的专利与技术都自动属于红后科技,其中产生的论文由双方共同确定,而莫照华的实验室在研发的产品顺利上市后,可以拿5%的纯利润分成,这个分成只能拿十年。
5%这个数字是双方谈了很久才谈下来的,原本莫照华最开始的要求是10%的,不过在秦淑贞的据理力争之下,莫照华既没有出技术,也没有出资金,还不负责成本,只负责技术实际转换,中间产生的论文也可以分享,5%是纯利的5%,红后科技已经很厚道了。
不过最后追加了一个条款,照华新能源汽车实验室可以自己开展研发项目,如果有自主研发成功了的产品,上市后可以与红后科技五五分成,但是分成的不是纯利,而是毛利,相当于是技术入股。
这点追加条款刘玉龙欣然答应。
如果莫照华和他的团队在红后科技的提供的技术基础上,研发出来了一些新技术,那他想靠技术入股很正常,完全可以接受!毕竟每个人都想财富自由。
再说莫照华和团队也是新能源和汽车领域的学者,刘玉龙自己只是可以依靠梦境向现实世界传输知识,他也想看看现实的专家学者在这些世界科技精华的肩膀上,做出一些技术突破还是很有可能的。
想消化完刘玉龙从梦境中带出来的知识和技术,靠照华实验室的这100来号人是远远不够的,扩编几倍都不够,但是现实世界到处都是学阀,都是各扫门前雪,固步自封,加上红后研究所自己也没啥名气,造成没有人才愿意加盟,到现在就还是那几只小猫小狗。
不过刘玉龙还是和莫照华进行了约法三章,如果还是那种仿制外国产品,并且还达不到人家正品的各项实际效果的研究,那红后科技是不会要的!
双方都接受了对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后,这次的合作自然就愉快的达成了。
签好合作协议后,莫照华实验室每一个科研团队的人员都签下了一份非常严格的保密合同。
一切准备就绪了,刘玉龙就命令谢婷把早已准备好的第一笔科研经费从红后科技的基本账户中划给了研究所的对公账户上。
并且,刘玉龙还准备给莫照华安排加入红后科技这个大家庭的第一个任务。
依靠刘玉龙整理的废土世界中高性能发动机的技术和科研资料,公司和研究所的第一个目标就是:高性能发动机。
当然,前几年的仿制德国的高新能汽车底盘也不能落下,当然不只是仿制了,而是要根据废土中的汽车技术资料进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