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想煎点汉堡肉吃的,现在也只能换个计划了。
“这黑猪就是不一样,闻着就有股狂野的味道……yue~~咳咳。”
后世的大白猪是从国外引进的,华夏自古以来养殖的家猪,都是黑色的,所以才有了“乌鸦落在猪身上”的俗语。
在生长速度和产仔上可能输一筹,但味道可是不差的。
当他这么想的时候,浑然忘记了现在还没有阉猪的技术,那股腥臊之气简直是扑鼻而来。
“……”
李恪总算知道来福是怎么扛来这么大一片肉的了。
在唐代,作为贱肉,恐怕没有多少贵族会吃,他以前在餐桌上也很少会见到猪肉。
“算了,尽我所能吧,做得不好吃就只能便宜大黄了。”
男孩挽了挽袖子……指挥起了倒霉的来福。
没办法,纵然习得了两种妙法,生命力蓬勃待发且周身无漏,作为一个孩子依然是手无缚狗之力。
来福也没有含糊,手脚利索地动了起来。
先用火烧猪皮,细细刮去残留的猪毛。
掏出了一面镶满密密麻麻不锈钢针的“锤子”,然后递给来福:
“容嬷嬷,扎它!”
“……?”
来福一脸疑惑的看了下手里奇异的道具,如同刑具一般的造型让他打了个哆嗦,这东西要是砸人身上该多疼啊!
好在他并不善于思考,很快就把恐惧感到脑后,开始“锤”那片带皮肉。
于是猪肉就开始千疮百孔起来。
此时李恪也没闲着,凭借被【服饵】强化过的嗅觉与味觉,开始调制去腥的料汁。
料酒,与姜汁等混合,倒入干净的铜盆,再把切成大块的猪肉放进去充分浸泡。
未阉割的猪肉,骚味来自体内的未代谢的氨类物质和雄性激素。而有着脂溶性的酒精能充分与之结合。
第二步,焯水!
浸泡过后的猪肉冷水下锅,慢慢升温至水沸腾,不仅能逼出血水,还能把酒精与异味蒸发。
见浮沫已经被撇干净,肉块也已经定型,便捞出来用刀修饰方正,又进入了第三步。
油煎!
极高的温度能破坏掉异味,同时把表皮煎地焦黄后,让人食欲大增。
“来福你注意点!口水都要滴锅里啦!”
由于火候的掌握问题,这次是他亲自动手的,挥舞着明显过大的锅铲,小心地不让肉糊掉。
来福却也没有走来,喉咙蠕动两下,被锅里的香气吸引地不要不要的。
原本给自己的定为是没有感情的工具人,公子怎么发疯他陪着就是了,顶多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护住他。
可这整活的能力已经远远超出他认知了!
做饭的方法无外乎烤煮炖蒸,用油煎肉?听都没听说过!
而现在他只有一个想法,真香!
最后,用稻草栓好防止肥瘦散开,一层层码入锅内,加上花雕酒、糖,生抽、老抽。葱段、姜片、桂皮、香叶等的纱布包也随之丢了进去。
关上盖子大火烧开,小火慢炖。
“也不知道上辈子做饭的本事还剩了几成。”
李恪咕哝着,情不自禁打了个哈欠,这具身体还是太稚嫩,忙活了一会儿就受不了了。
“公子请先稍事休息,看火的事情交给我!”
来福主动请缨,表情坚毅到仿佛再说保证完成任务!
李恪瞪大了眼睛:你情商怎么突然就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