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格叹了一口气。
“只不过十一先生去了临冬城,但现在也没有回来。”
“可能是出了什么事吧,驱魔人迟早都会死在大恶魔手里的,干这行的都知道。”
霍格“哼”了一声,不屑的说道:
“你懂什么?十一先生在的日子里,这十里八乡的恶魔都不敢露头,你是不知道恶魔看到他那两把双枪都会被吓得屁滚尿流!”
说完,还用手比出手枪的样子,样子有些滑稽。
王十一笑了笑。
“看来这位叫王十一的驱魔人很受你们爱戴嘛,可我听说他是个出了名的花花公子,还不尊重神明。”
“你可不要听别人乱说,十一先生可是位绅士,虽然性格有些古怪,但我可以保证他从没有调戏过任何一位姑娘。”
霍格当然知道自己在说谎,但在外人面前,他也知道不能丢了王十一的脸。
“您都这么说了,看来传闻可能是假的。”
“肯定是假的!”
声音很大。
但霍格的眼神在闪躲,他害怕被人知道自己在说谎。
“那我也不瞒着你可,我其实和你们镇子上的王十一是好朋友,他在余晖镇遇到了棘手的问题,我是去帮他的。”
霍格将信将疑,又仔细打量了一番眼前的人男人。
“我可没听说过十一先生有什么朋友,你不要骗我了,我是不会答应拉你去余晖镇的。”
王十一就拿出了自己的怀表,递给了霍格。
“这下,可以相信我了吧?王十一给我寄信的时候还给了我这个,他要是自己回不来就把这块怀表带给他的未婚妻。”
霍格仔细看了看这块表,里面确实是王十一的亲笔签名。
这下,霍格终于相信了,他焦急的问题道:
“先生,那咱们快走吧。”
霍格忙慌的上了马车。
去余晖镇的路程不算远,一个下午就能到。
不过到了余晖镇的时候,天色也渐渐暗了下来。
霍格临走前还叮嘱了这位“先生”几句。
“先生……您要是见到了王十一,请你带我向他问好,您就说希望他能快点回镇子。”
王十一自然满口答应,笑得合不拢嘴。
既然天色已晚,自然得先找个睡处,当然顺便打听一下消息。
来到余晖镇最大的酒馆,王十一要了一个房间,并且点了一桌菜。
当然,王十一一个人是吃不完的。
不过酒馆里来蹭吃蹭喝的不少,他们通常会知道很多消息。
基本都是些游手好闲没什么工作的人。
刚坐下,夹了一块鲜嫩的牛肉放进嘴里。
一双眼睛就看了过来。
坐的位置离王十一不远,是一个蒙着头巾的女人。
看不清脸,但身材很好,凹凸有致细胳膊细腿的。
女人似乎发现了王十一正在看自己,害羞的把头低头拿起一块又干干瘪的饼子吃了起来。
王十一故意吃出声音,嘴里还念念有词。
“真香啊,这牛肉可真美味。”
女人最终还是忍不住看了过来。
而这次王十一竟然抬着这碗走了过来,女人吓得起身就要走。
“不要害怕美丽小姐,我没有恶意,只是想请你吃点东西。”
女儿惊讶的看着王十一,这碗牛肉的价钱,是自己几个星期都赚不到。
那更别说吃了。
女人咽了咽口水,但不敢下口,虽然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起来。
“没关系,吃吧。”
看着眼前这位英俊的男人,女人不再犹豫,摘下头巾大口朵颐起来。
她的脸并不算白,皮肤也不好,但五官却生得很好。
没几下,女人就把这碗牛肉吃完。
女人不好意思的看了看王十一,犹犹豫豫的说道:
“先生……我不会白吃您的东西,虽然我没有钱……但今晚我可以陪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