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口很深,几乎要剜掉巴掌大的那么一块儿肉,他觉得这么严重的伤口,得去医院处理才行,但是他不能去。
曹建树刚死,他又带着这么奇怪的伤口去医院处理,医院的人肯定会觉得不对劲,而在一般情况下,医院的人肯定不会跟警方乱嚼舌根,可现在是特殊时期。
有人被杀,还是在公共厕所里,救护车把人带到医院里面都没有抢救过来,现在必须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凶手。
也就是他。
只要警方跟医院的人打声招呼,让医院方遇到奇怪的病人,跟他们说一声,那么医院方肯定会把他的怪异告诉警察。
警察若是得知了,过来调查他,那么百分之百的会知道他就是凶手。
曹建树的血液溅在他的衣服上,有很大一片,拿出去做鉴定,都是他杀害曹建树的证据。
他也知道杀了人以后应该把这一件衣服丢掉,但是他不能,因为他家里很穷,这套衣服丢了,就没有钱能够买第二套衣服。
所以他必须要节约。
哪怕是放着这些衣服,有可能会被警察抓住。
纱布并没有想象之中的那么好撕,手臂上的血液已经凝固,黏在伤口上,撕扯开来的时候,疼得要命。
他紧咬着牙齿,用买来的碘伏,擦拭着伤口。
碘伏消毒的效果很好,也很折磨人,涂到最后的时候,整条胳膊都特别疼,他强忍着缠好纱布,根本来不及收拾东西,直接摔到在床上,沉沉地睡了过去。
等到睁开眼睛,已经是下午五点,睡了这么久,他的肚子也饿了,到附近的店铺里要了一碗面,狼吞虎咽地吃着。
“你很喜欢吃面吗?”
对面有人问。
“还行,不算特别爱吃,也不算特别讨厌。”一碗面还不够吃,他到隔壁买了两个馍馍,掰开泡到汤里,沾了牛肉汤的馍馍还算好吃,男人一语不发地把馍馍都吃完,又喝完了汤,才总觉得没那么饿了。
他抬头,看着面前的男人,愣住:“你怎么会在这里?”
李成奇怪地问:“你认识我吗?”
“认识,刑侦大队的刑警。”男人心里打鼓,脸上却非要装作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之前看过你办案,感觉你小小年纪,就这么厉害,很佩服你。”
“可是我并没有上报纸吧。”李成的面刚过来,他一边挑着面,一边看着男人。
面的调料一般都在下面,吃之前得拌好,不然味儿出不来,会让人觉得太但。
“我也不是从报纸上面了解你的。”男人脑子并不笨,聊完这几句就已经想好了要怎么应付李成:“是上有个论坛,论坛里面都在讨论现在的刑警。”
“哦?”专门讨论刑警的论坛?
李成问:“真的有吗?”
这个论坛要是让不法分子知道,按图索骥,还不得把他们这些警察全给解决了?
“对啊。”男人看着李成:“新生代的刑警之中你的名气是最高的,大家都觉得你办案的思路非常清晰。”
“我没有自己办过案子。”李成认真地解释:“工作到现在,案子全部都是队长帮忙破的。”
“是吗?”男人不置可否:“那其他人应该也是他们的队长帮忙办的吧?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就只能说明他们的组长,没有你们组长会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