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格想了下,还是出示了搜查令。
尽管此时也是多此一举。
一阵翻箱倒柜。
“课长,无!”
“无!”
“无!”
……
罗格几乎可以肯定,自己对奈飞的跟踪还算全面。
如果有枪,一定就在这个房间里。
杀手一定不会把枪放在自己目测不及的地方。
随时行动,随时进攻和随时防守是一个杀手基本的形态。
一定有……
罗格眼珠子定格在了门口。
“是那里!大手一直。”
众人顺着手指看去。
桐雨蹲了下来,敲了敲门!
“课长,这里确实是空心的。”
“哦?长官,那是老鼠咬的,我用硬纸补了一下。”
这话还没说完!
桐雨手已探进去!
一把如黑乎乎的大家伙如警钟将奈飞炸醒!
“慢着”,第一个反应过来的,这一局仍然是罗格。
他磨磨蹭蹭检查了好久。
“是真枪!”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
奈飞想起了之前的假枪。
“小岛,你采集现场指纹,确认这个房间是否有其他人指纹,其他人把他带回去。”
“嗨!”
罗格神清气爽却又心情沉重。
爽的是自己赌对了,刚才如果房内有其他人,或许自己将背负莫大的责任,伤亡在所难免。
心情沉重是因为自己没有早点下手,早在第一起枪击案时,自己就该把嫌疑人留下,从这点来说,自己也是难辞其咎。
虽然没有直接人证目击到奈飞举着这把枪开枪。
但是住处的枪,已经说明了一切。
只要确认枪上指纹和子弹,然后就是犯罪手法。
这一点确实有点高深了!
对方一定用了什么手法,能掩人耳目。
但手法再高,要有准星,一定要经过人手吧,所以指纹的重要性再次突出来。
至于动机,这个确实暂时没头绪。
有个事奈飞一直觉得很奇怪。
罗格为什么早不对自己动手。
早在前几天罗格就怀疑自己,完全有正当理由,就算是找个配合查案的借口,也足以让自己三天两头的被盘问。
有一个细节在奈飞脑海里浮现。当时弥秀中枪,桐雨虽然第一时间赶到。她第一时间跟路人强调快报案,报给田东路警察。
从地理上来说,就近原则没错。但为什么要刻意说,而且重复了两遍。
这里面似乎有些刻意。
直接让路人报警即可,都是成年人,还得告知是哪里的警察?
这里面似乎涉及了某种关系?
结合桐雨和罗格的表现,有一种可能油然而生,权限?
对,很可能跟权限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