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夜,亲亲~mua!”
“来尝尝我特地为你买的桂花糕,我可是在唐人街排了好久的队!”
“宝贝,多吃点韭菜生蚝,晚上多干活!”
餐桌上。
林夜望着林千寻一口接一口的投喂,一头黑线。
连着几天。
林千寻都把自己当做气林雪见的工具,不惜当众撒狗粮,还煞有介事地在林雪见面前炫一波。
整得林夜就很无语。
林雪见在对面桌上吃着面,似乎根本没有听到。
林夜压低声音道:“今天咱们就要潜入科罗庄园,你可要认真点!”
林千寻摸着他胸肌,嗔道:“讨厌,人家一直很认真的呢!”
林夜:“……”
没完没了是吧?
啪!
林雪见重重把U盘拍在桌子上:“李洋会在早上九点去教堂,接着去音乐会,晚上八点回家。
回家之后,他会给李斌母亲的那个邻居转账,到时候我们将他来个人赃并获。
我的计划是,你们两个潜入科罗庄园,把U盘插上后,由我黑入李斌的电脑。
你们则一直在庄园待到晚上,等李洋回家后,一举擒住他,逼问是谁指使的……整个计划你们有什么疑问的吗?”
林夜跟林千寻摇了摇头。
林雪见看向冯壮:“你在外面开着越野车,随时准备接应。”
冯壮咧嘴一笑:“没问题!我开车技术贼好!”
“好!”
林雪见说完这些话,径直回到酒店房间。
林千寻悄悄问:“她终于生气了?”
“这不是你一直想要的吗?我提前说好,我只是在国外配合你,当你男朋友,回国后咱们就一点关系都没有!”
“知道了!别以为老娘真喜欢你!哼!”
林千寻不屑地扭过头去,但她却习惯地牵着林夜的手没有松开。
有了肌肤之亲后,两人不知不觉就亲密很多,以至于觉得牵手这点小事无足挂齿。
就连林千寻也没意识到,她正在慢慢适应林夜……
……
第二天早上九点,希尔顿酒店。
林夜通过望远镜,观察到一个眼角上有刀疤,留着寸头的中年人,在一群高大保镖的簇拥下走向停放的豪华黑色SUV。
林雪见拿着一个平板,念道:“李洋,六年前来到纽约,真名不详,应该是改过名字,是偷渡到鹰国的黑户,鹰国人口普查局没有这个人的资料……
李洋投靠血帮,得到血帮的庇护,成为血帮的二把手。
除了血帮内部的人认识他之外,这个人几乎在地球上不存在一样。
我猜测他应该是在替人办事,只要逼问出他背后的指使人是谁,应该就能找到杀害婉婉妈妈的凶手。”
林千寻亮晶晶看着林雪见念完这些话,赞叹道:“雪见,你认真的样子真帅!”
林雪见翻了个白眼!
这个计划的难度并不高。
如果敌人没有枪的话,林夜跟林千寻两个几乎能横着走。
正是因为对方有枪支的缘故,他们才会谨慎一点。
很快。
他们展开行动。
林夜从黑市搞来一把手枪,别在腰间,以防不时之需。
林千寻则表示,凭她的身手不需要枪。
林夜给冯壮的越野车上装备了一把冲锋枪……要不是买不到火箭筒,他高低得给冯壮配一个!
下午六点的时候,行动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