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烨这人有一个最大的优点,那就是答应了别人的事就会相当重视。
所以第二天中午刚一放学,随便吃了点东西后,就赶紧跑回了宿舍。
在孙晨阳一脸嫌弃的表情中,先是跑到厕所对着镜子一顿拾掇,沾着水将头发左抹右抹,搞了好半天才勉强弄出个能看的发型来。
接着又回到宿舍开始翻箱倒柜。
拿起一件衣服,看了看,不行,丢到一边。
又拿起一件,还是不行,扔到一边。
没一会儿床上就堆了一大堆衣服。
上辈子高中时期的李烨,性格上从外在来说还是比较老实的,所以衣服全都是些毫不出彩的大众款。
以李烨现在的眼光看,全都丑的一批。
再加上洗的时候也不用心,导致很多都皱巴巴的。
翻了好大会儿,才终于找出来一件平整的纯白短袖,又捣腾出来一条七分裤。
“算了,就这样吧,校园风的帅哥应该也不错。”
跑到镜子前又自恋了会儿,李烨还是觉得穿什么并不重要,长相才是第一位。
如果长得跟陈冠希、吴彦祖一样,哪怕穿军大衣也能穿出巴黎时装周的感觉。
长得丑,哪怕一身潮牌,别人也只会暗戳戳的说上一句土狗扎了洋狗势。
话虽然难听,但理就是这么个理。
没办法,谁让这个世界上对于长得好看的人,确实有特权。
幸亏自己长得还算可以。
穿戴整齐后,李烨从床上摸出钱包,里面是他前两天刚拿到的这个月的生活费,一共六百块,加上他身上还剩的钱,总共将近七百块。
想了想,全部揣进了兜。
跟女生出去嘛,多带点钱总没错。
收拾完毕,李烨看了下时间,才刚一点。
貌似...有点早啊,总不能下去站校门口等一个小时吧。
一旁的孙晨阳嘴里叼着烟:“怎么,终于折腾完了?我发现你怎么跟条发情的公狗一样呢?”
“你这纯属羡慕嫉妒恨。”
李烨不屑的瞥了他一眼:“哥们要跟咱学校最漂亮的女生去约会了,你个单身狗就自己去六中吧。”
孙晨阳翻白眼,嚣张地说道:“老子打车,比你们快得多,舒服得多!”
“切!”
李烨叱咤江湖这么多年,怎么可能会被这种话炫耀到。
“那你可就体会不到公交车摇晃的过程中,跟女生还可以产生若有若无的身体接触,如果运气好的话,搂个全程也不是问题。”
“卧槽,你真是狗,赶紧滚吧,老子看见你就烦。”
孙晨阳拿被子捂住了头,尽量让自己哭的小声点。
李烨也不继续打击他,而是又拿起镜子照了照,总感觉发型还不是很满意。
这可是跟周婧两辈子第一次单独出去,肯定要展示出自己最帅的一面。
李烨想了想,还是决定趁着时间还早,出去剪个头发为好。
“好好待着吧昂,哥们要出门了。”
“你这种脚踏两条船的家伙就应该被抓去凌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