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现实生活中,成年人就算做错了事,也很少会主动道歉。
因为人都是要脸的,尤其是成年人,就算明知自己做错,但能不道歉都尽量不会去道歉。
但在互联网上,除非那些实名认证的大V,否则道歉这种事对于普通网民来说却相对容易。
因为在网上谁也不认识谁,就算是道歉也只不过是打几个字而已,对自己不痛不痒,成本极低。
于是这才出现了大量网友向莫君凌道歉的情况,当初确实是骂人家骂得太狠了。
如今真相大白,发现被骂得最狠的人反而是最冤枉的那个,自然会有所愧疚,打几个字表示歉意也就很正常了,毕竟绝大多数人的三观还是比较正常的。
除此以外,还有不少网友在刷{凌姐威武,打狗英雄,为民除害}这类标语。
这些人显然都被视频当中,莫君凌英勇制服徐泰迪的名场面给圈粉了,于是开始自发地表达敬意。
对于评论区的各种留言,别说长青,就连负责管理账号的小芸也没功夫看。
因为今天就是正式开庭的日子,她们两人正在法院休息室里做着开庭前的最后准备,哪有功夫看什么网友评论。
“莫小姐,我有两个问题,希望你能据实回答。”在法院的临时休息室里,主诉检察官陈俊凯十分严肃地说道。
“你想问什么,陈检官?”
“第一个问题,事发当晚你为什么会随身携带录像设备?并且还是在开启状态下赴约。”
“陈检官你应该也听说过娱乐圈比较乱的说法,实际上在这个圈子里的确存在一些见不多光的现象。具体我就不细说了,否则容易得罪人。
经别人介绍,我在半个月前从某途径入手了这款胸针型的微型录像仪,并开始在一些比较关键的场合进行录像取证,以保护自己。
事发当晚,其实我刚开始也不知道约我的人是徐海波,以为只是跟电影投资人和导演见面,但我还是习惯性地开启了录像仪,没想到事情会发展成那个地步。
万幸的是,还好我当时顺手录了像,否则在缺少人证物证的情况下,就难以证明我的清白了。”
陈俊凯点了点头表示理解,然后接着问:“第二个问题,为什么握有如此关键的证据,案发后你却没有及时上交警方?”
“刚开始我的确打算上交,但由于事发当晚我跟徐海波曾爆发过激烈冲突,我也不知道录像仪有没有正常运行,所以要回去确实一下有没录到当时的情形,于是就没有立刻上交警方。
但接下来发生的事却让我彻底打消了这个想法。
我在口供里明确描述过,徐海波曾企图对我注射某种未知药物。可是事后警方却告诉我,并未在现场找到任何注射器。这不禁引起了我的警剔和怀疑。
我不认为在那个接近密封的房间里,如此关键的证物会突然消失不见。
因此我有理由相信,或许警方内部出现了内鬼,把那个作为证物的注射器给藏了起来,企图帮徐海波脱罪。
在这种情况下,我不敢再冒险把录像仪交给警方处理,而是选择在正式开庭的时候,作为补充证据上交法庭。
这是不得已的做法,希望陈检官你能够理解。”
陈俊凯深深地看了她一眼,然后用一种之前从未出现过的温和表情说:“莫小姐,我能够理解你的担忧和顾虑,如果换作是我的话,或许也会采取同样的做法。
我之所以问你这两个问题,那是因为对方律师很有可能会问同样的问题。
假如对方律师真的问了,你只要把刚才的话原封不动地对法官说一遍就可以了。
当然,这只是以防万一而已,大概率会用不上了。
因为在证据如此充足明了的情况下,主动认罪是他们唯一能做的选择。
时间差不多了,我们上庭吧。”
跟着陈俊凯出去时,在他后面的助手小方忽然回头向长青作了个打气的动作,并且脸上露出大大的笑容,显得十分开心。
长青有点莫明其妙,搞不懂这位年轻的检察官助手为什么会突然变得这么热情和兴奋,明明之前还是一副公事公办、不苟言笑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