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杀了很多人类,杀了很多精灵,甚至还有人鱼,我们第一次让世界知道了哥布林的恐怖,所有地方都在讨论我们,或是憎恨或是诅咒。”
后来的故事并不是很美好,各个种族并不会因为他们占领城墙却不进城掠夺而带有好感,他们不再只派出低级冒险家,军队出场了。
哥布林死了许多许多,尸体如果放在现在,内城和外城的地面应该会被铺满。
<月亮之艾蒿>,仅三个人,带着大家伙的期望,顶着足够多的敌人,来到了没有一个生物认识哥布林的岛屿,这里生活的无不是低智能的生物,他带回了震惊世界也是哥布林社会最大的喜讯。
他们找到了真正能让他们生活的地方。
不会有物种愿意放弃自己的领地,但是这里是他们发现的,所以理应是他们的,只要能活着来到这里。
在<月亮之艾蒿>三人在岛屿上奋斗,三人建立了最开始的避难所,布置了许多的陷阱,猎杀了很多野兽,以及各种不是野兽的“野兽”,这份战绩被记录了下来,尽管死去的两人仅仅只是<月亮之艾蒿>的附属品一般。
又死了很多很多人,爱笑的葛菲特、沉浸在制作草药的葛西里、老是叫喊着没有人喜欢的葛林、每次都要多吃一份饭的葛一品,<瑰丽烟火>也死在了那段路途中。
那段路途很短,短到即使是在战斗中也只走了三个月,但也很长,长到很多人一生都没走完这段路。
幸好,结局总是美好的,我们总归是到了这个岛屿。
英雄造就时代,<曙光骑士>建立了哥布林的王朝,虽然不大,但够用。
故事很短,寥寥几笔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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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过很多遍这个故事了,但我从来都不会随便打断一个人对自己最辉煌过去的回忆,尽管这只是众多的被派出去寻找新家园中的幸运的家伙的过去。
“所以,教我剑术吧,我崇拜着<月亮之艾蒿>,因为他赌上了性命,去追逐或许不存在的希望。”我语调从低到高,不管是谁来都会觉得我现在心情足够的激动。
当然,如果我是第一次听这个故事,如果我并不知道这家伙只是一个仆从的话,或许我会更加激动一点。
他听完我的话非常开心,当即决定会教导我剑术,只要我好好学,就一定可以达到他的程度。
是啊,只要有天赋的话。
没关系,明天开始就可以学我最喜欢的剑术了,这是陪伴了我最久的剑术,已经是我能用的最强大的剑术了,尽管只是盗版。
很喜欢喝酒的老头正在喝着自己这辈子只喝过两遍的酒,仿佛青色的苹果要成熟了一般,脸上洋溢着笑容,眼中流淌着过去,酒水荡漾着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