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越来越大了。
仿佛一整个西湖的水从乌云的缝隙间倾倒而下,气势磅礴,飞流直下三千尺,恍若银河落九天。
burberry的长风衣在风中猎猎作响。
与招摇炫耀的赵孟华不同,楚子航只当burberry是一件衣服,它之所以被他披在身上,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这是“爸爸”送他的礼物。
楚子航自身的价值从不由金钱、名牌所彰显,他就是他,一朵清冷的云,一柄冷冽的刀。
“站到我身后,注意不要被这些死侍碰到,他们的爪子比刀刃还要锋利。”
“死侍?漫威的那个?”路明非问。
楚子航低声说:“不,是更恐怖的怪物。”
闲聊短暂中止,楚子航挥刀,村雨在雨中斩出一道雪亮的圆弧。
“言灵·君焰。”
源于太古的龙文涌现,声音古奥森严,像是古老先民唱着宏大神圣的歌谣朝星辰祭祀,又像是一头愤怒的猛兽对世界嘶吼着下达杀戮的指令。
一个看不见的域向外膨胀扩张,领域范围内,温度极速升高,雨水蒸发,炽热的白雾弥漫。
“师兄,你是超能力者吗?”
“不是,我是混血种,半人半龙的混血种。”
楚子航见识过死侍群的恐怖与嗜血,所以他屏着呼吸,根根神经紧绷,如上战场的士兵般严阵以待。
路明非又问:“混血种都会有金色的眼睛吗?”
楚子航低声说:“不知道,我只见过两个混血种,他们都有金色的眼睛,他说那是龙的眼睛,是黄金瞳。”
不熟悉楚子航的人,都以为他是高冷的冷峻帅哥,人帅话少,仿佛漫画里走出的冷酷霸道总裁。
真正熟悉楚子航的人才会明白,他其实是一个内心敏感复杂的“八婆”,是一个很会照顾人情绪和想法的暖男。
楚子航今晚从教导主任那儿接下了锁门和统计所有学生都安全离校的工作,所以他会等在教学楼门口,所以他会第一眼就认出路明非——因为路明非是最后一个离校的学生。
之所以会突发奇想邀请路明非上车,其实是他想起了三年前的那个雨夜。
当时,路明非像无家可归的小狗般,只能拿衣服捂着脑袋,可怜兮兮地冲进风雨里。
那种无助感,让楚子航想起父母离婚时仿佛天塌了般孤独的自己。
于是,在今晚第二次邀请路明非上车的机会来临时,他毫不犹豫抓住了机会。
楚子航路上其实很想跟路明非说一些话,可那首熟悉的歌,这条熟悉的高架路,都让他瞬间绷紧心弦,暂时放下了这个想法。
可没想到,到了濒临生死的时刻,他与路明非的交流反倒顺畅起来。
如果是在外面那个安全的世界,他们有机会的话,也许会成为聊得来的朋友吧?
可是……
他们很可能都要死了。
“师兄……”
“先别说话了,虽然大雾遮住了他们的视线,但声音、味道都会成为他们索敌的手段。”
低低的笑声忽然出现在两人耳畔,紧接着是数只锋锐的兽爪,它们突兀地从白雾内钻出,以极其刁钻的角度,插向楚子航的心脏和喉咙。
楚子航横刀格挡,狂暴的力量推着他不断后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