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79章 他想抽烟了(1 / 2)老子就要当佞臣首页

张不语是今日下午到的绍兴府,他并没有住到高成家里去,而是住在了绍兴府衙门。

绍兴府衙门里有专门接待访客的客房,张不语和段克侠各自住了一个房间,韩氏兄弟四个人住了一个房间。

绍兴府知府黄宗兴是嘉定十一年出任绍兴知府的,正五品的品阶。

在宋朝,知府和知州一般情况下称为知府或是知州,官员全称叫知某某府事或者是知某某州事,而且知府的品秩范围更广,从正八品到正一品都有。

例如,王安石曾以吏部尚书、观文殿大学士出知江宁府,为正三品官。

而蒲宗孟以中大夫知汝州,中大夫为元丰改制后的寄禄官,为正五品。

更低级别的官员如朝奉郎、奉议郎等也有担任知州的情况,分别对应正七品和正八品。

宋朝的知州或相当于后世的市高官级别的官员,其品级并不固定,而是根据官员的资历和能力来决定

张不语拿着大理寺的官文到了绍兴府,见了黄宗兴,黄宗兴便将通判陶玉江喊来,让他协助张不语等人调查冯家果一案。

冯家果被杀一案,张不语已经将整个卷宗看过几遍了。

冯家果原本是绍兴府的通判,而潘越恒则是绍兴府提刑官。

提刑官的全称叫提点刑狱公事,相当于后世的法官兼检察官。

提点刑狱公事是提点刑狱司的长官,由朝廷选派,三年一换。

提刑司是“路”级的司法机构,主要掌管刑狱之事,并总管所辖州、府、军的刑狱公事、核准死刑等,也有权对本路的其他官员和下属的州、县官员实施监察。

潘越恒呆担任绍兴府提刑官的时候曾经审判过一个案子,那个案子的涉案人是绍兴府通判冯家果的亲戚。

当时冯家果曾经向潘越恒求过情,希望潘越恒能放过他的亲戚一马。

结果潘越恒秉公处理,将冯家果的亲戚判了一个流放戍边。

因此冯家果与潘越恒便结下了仇怨。

自那以后,冯家果处处为难潘越恒,不仅仅是在公事上给潘越恒下了不少的绊子,他还动用朝堂上的关系,打算把潘越恒调到边州去担任提刑官。

这就触动了潘越恒的底线了,于是潘越恒便找到冯家果大吵一场,差一点就动手了。

当时两个人都在火头上,潘越恒就放言,要干掉冯家果。

就是这句火头上的话,成了最终确定潘越恒是买凶杀人的指使者。

因为他们在大吵的时候,至少有十几个人在旁边听到了潘越恒的话。

再加上刺杀冯家果的凶手林四郎一口咬定指使者就是潘越恒,于是潘越恒也就辩无可辩了,被判了一个斩监候。

张不语在看那份卷宗的时候就觉得这个案子判的有些草率了,因为除了凶手林四郎一口咬定指使者是潘越恒以外,再有就是潘越恒当初放出的狠话有许多人听到了。

除此之外再没有旁证可以证明潘越恒就是幕后的指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