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器真伪的辨识,因有些伪造、仿造品,制作技艺高超,可达以假乱真程度,也即给鉴别增加了难度。但只要掌握了鉴定知识和积累一定鉴定经验。经过认真、细致的观察、分析、比较、研究,还是可找出赝品的破绽,把赝品识别出来,因而鉴定瓷器时,一是以考古发掘出土的有明确地点或地层抑或窑口、年代的标准器为鉴定依据。二是以传世瓷器所具时代风格、基本特征和地方特色为鉴定依据,但无论是恩用标准器来加以比较鉴定,还是从鉴定对象本身所具时代风格、基本特征和地方特色为依据加以鉴定,都必须从瓷器的造型、纹饰(有纹饰者)、胎釉、款识(有款识者)、工艺几方面入手按,对瓷器的年代、窑口及瓷器真伪进行鉴定。
(二)瓷器的辨伪
鉴定瓷器,掌握历代瓷器的时代特征、朝代特征、窑口特征,以此作为标准来进行鉴定和辩伪工作是很重要的,但为更好做好鉴定和辩伪工作,还需进一步了解作伪的几种常用手法。根据瓷器鉴定家在鉴定实践中发现的作伪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整器作伪,即指后人根据前人制作某一物,照样或依文献的记载抑或图录而制造的器物。如明永乐制缠枝纹青花压手杯,于即出现仿制品,不过赝品的器件较真品大些,又青花色调无浓艳感。其后,于清代亦出现仿永乐的压手杯,清康熙、雍正时的仿制品,其青花已完全是青花器的风格,貌似神非,同治、光绪的纺织品,器体放大,胎体厚重,纹饰粗犷,且造型已无一定之规。
作伪者为使所作伪器俏似真品,往往采用烟熏(用香火烟熏做旧,但嗅之有味);茶水煮(以土茶水煮器)使器面上有红褐茶锈痕;假出土(将所做伪器故意长期埋入地下,以期整新如旧,夜气是低温铝釉的五彩、粉彩、三彩等器,更易于氧化或腐蚀而显旧气)等,尔后再入窑复烧而成。
部分作伪,系指伪器的口,流、嘴或腹、底或足、把等部位有后补或后配上的。即用石膏、铜、锡、铁、木、金漆、水泥等为材料补上口、流、嘴、腹、底部的缺少部位,或配上缺失的足、把等,或在缺釉部位上重新敷以釉汁,再入窑烧之。此外,佛像、人物瓷塑,有的头、手、足是后配的。动物行器皿、动物瓷塑中,有的头、脚、尾是后配的。凡此,无论再好的高手,修补部位都会留下补痕,补的颜色即使一开始能与原器一样,经过一段时间就会出现差别。因而,鉴定时,只要仔细观察,是可以找到破绽的。
套口,此伪作形式有多种。如器口、颈破损、旋削切去肩部以上部分,用另件旧器与之严密地进行插合镶接,并采用见不得黑线弦纹遮盖接痕,或在折沿口的下边内外套,遮人眼目,往往不易看出,若用手指伸于器内拭摸,即有触感。又如以旧器套旧、口颈,即在旧器物上套上新的或选相仿的旧器的口颈。注意接口部位,能发现其痕迹。
镶底,此伪作法也有多种,如在破损的器底近釉处精密旋切,选用同类器或其他合适的底足与之镶接,一般不易显露痕迹,又如将新、旧器的底取下,特意改装,换镶其他合适的且带官窑款的旧器底,以冒充真品、珍品。
后加款,系指在原无款的器物上加款。此伪作法也是多样的,有的在原无款的旧器或新仿器上加刻,加书稀有年号款。如有人在宋影青或定窑器上加刻“元佑??”或加书“绍熙”、“嘉定”等年款有的将原无款或有款已损坏抑或普通款的器底旋切下来,换嵌上带真款的同类器或别类器的款抑或官窑款等。此法较流行于民国时期,而且技艺相当高明。
后“加彩”,是家常见的一种作伪手法。其表现手法主要有:(1)在旧器脱釉后加刻暗花、施釉后再上彩。如将康熙脱釉的旧器,改头换面,施描五成墨地三彩的品种。(2)将旧器改造成新品种。如将唐、宋、元、明、清各代的素白胎或青花器的后挂各种色彩,以冒充旧彩器。如将明成化青花盘后挂红釉,改成红釉青花器等。(3)在清代各朝的素面器上后加彩。如彩成红彩、斗彩、法郎彩、三彩、墨彩、金彩等较名贵的品种。这是较舵鲣的手法之一。如民国时期,多见在康熙旧器上后加彩,不过绘画虽惟肖但不惟妙,显缺乏神韵,色彩也过于鲜艳,且釉面及彩上无自然形成的哈蜊光泽和彩晕;(4)在原器缺损部位,依葫芦画瓢地填补描绘,入窑焙烧后挂彩,较多间挂虹彩。
一般而言,伪器难与真器匹敌。这在伪器所具特点有所表现:胎体不是过重便是过轻;胎质、釉质过细;造型失去真器风格;轮廓线显生硬;无使用后的光滑感;釉面光泽显强;釉色,白釉太白且白中泛蓝而不是泛青;彩色太鲜(白彩太白、红彩太红)而无真器彩色的意蕴;造型和纹饰有些特征强调太过分而极不自然;有些纹饰的绘画线条不流畅而显笔力拘谨;款识书法无力,字体做作不舒展,欠自然。因此,在辩伪时需从这些方面去找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