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的阳光穿过玻璃,印在一张单人床上,床上的月季迷迷糊糊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一面白色的墙壁,墙上挂着一把吉他,两边贴着《叶惠美》的专辑海报。
月季感觉有点不对劲,自己的房间没有这古早的海报啊,这吉他也不是自己熟悉的吉他。
他爬起身来,打量一下房间,房间不大,十几个平,除了一张单人床,就是床边的电脑桌和一把木质靠背椅,桌上一台24吋液晶显示器,边上搁着主机。桌上的架子上放着十来本书和五六个圆柱塑料包装盒,里面是奥迪双钻的玩具赛车,还有一些乱七八糟不记得的玩具,心中越发起疑,开门走出房间。
房子是三室两厅的格局,地上铺的是白色的瓷砖,墙面是涂的白色腻子粉。从大门进了玄关,右手边就是厨房,挨着厨房的是一个小客房和卫生间,对面是两个房间,月季出门的房间就是其一,另一间房关着门。
客厅居中,面积不小,中间一张茶几,茶几上放着水壶茶杯,还有一包满天星和打火机,茶几边一张大沙发,沙发对面的柜台上搁着一台彩电。客厅另一头是一个阳台,阳台上晾着不少衣服,都是短衣短袖。
“这不是我家老房子吗?13年就拆了啊!”月季一个激灵,“我这是没醒还是做梦啊?”
他呆呆走进卫生间,看着卫生间里的太阳能热水器,老式的洗漱台,月季心中愈发肯定这是自己家的老房子,拿起洗漱台上的牙刷杯子机械般洗漱完毕,打开水龙头捧起水照着脸上就是一顿乱搓,擦干脸后抬头一看,镜子里是一张年轻帅气的脸,但是多了之前没有的阳光、活力。
月季走上阳台取了一套黑色运动短袖套装穿上,一看商标是puma,自己好多年没穿过这个牌子了。回到房间,果然在电脑桌上找到了一串钥匙,打开抽屉,自己的钱包躺在里面,拿起钱包翻了翻,里面有十张红票子和一堆零钱,将钱包装进荷包,在枕头旁摸了半天摸出一部手机,黑色的诺基亚N95,亮屏看了眼时间,2008年9月28日07:30,星期天。
真TM回高中了?王老狗的嘴去哪开的光?
在家里看了看,确定老头老娘都不在家,拿起茶几上的烟和火机,在玄关的鞋柜上找到一双NIKE穿上就出门下楼。他迫切的想看看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世界。
出门走下三楼,拐过一个转角出了小区大门是一条略显杂乱的街道,路两旁都是五六层的民房,一楼都是商铺,上面住家。
月季站在街上开始观察,此时正值过早时间,早点摊子里食客络绎不绝,一派古早的生活气息。
他盯着瞧了好半天,终于回过神来,看来自己还真是回到了十年前。此刻,不止牛顿,爱因斯坦的棺材板也盖不住了。
正在街边发呆,忽听得一声“月季”在身后响起,他回头一看,果然是那个从小玩到大的王老狗,只是王老狗这时候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叫他王小狗似乎更合适。
他还是后来那张人畜无害的厚道脸,但是现在多了一脸的青春痘,就跟月球表面一样,坑坑洼洼。
月季看着眼前的“王小狗”,他跟自己一样的puma运动装,只是颜色款式不同,脚上是一双李宁,肯定不是假货,这家伙这时候家里可不缺钱。
“月季,走,去过早。前面新开了一家红油热干面,他们家味道比这边的强多了。”
月季盯着王老狗,忍不住问道:“王老狗,你还记得昨天晚上我们一起喝酒的事吗?”
“什么?!你叫我王老狗?个板马!那我也要叫你岳老狗!”王老狗此时如同炸毛的狗,龇牙咧嘴,“还有,昨天晚上你不是去约会了吗?跟我喝的什么酒?你是和金舒喝酒喝多了吧?”
“你真的不记得了?你好好想想,昨晚你从深市来江城找我吃的饭,完事我们在马路牙子上聊天,最后我送你上的的士!”月季有点慌,怎么只有自己有后面的记忆,王老狗全忘了。
“一大早说什么胡话,不会是被人拒绝得了失心疯吧?”王老狗满脸怪异,“还有,不准叫我王老狗!”
月季听完心头越发震惊,他想到了一种可能,“难道是我赶上了?”
我是主角!我是穿越小说的主角!
——叮!
可是没有听见叮。
月季满心激荡,突然抬头四处张望,嘴里大喊道:“作者大大!你在不在?!我要当都市兵王!我要十个老婆!不对不对,一百个!我要能徒手掀火车!我还要100个亿!美元!欧元也行!”
不止王老狗,满街的人都仿佛看地外生命一样看着月季,嘴里嘀咕不止。
这时人群中一个中年男人走了过来,月季记得这个“地中海”,是他家楼下一楼强强超市的老板王强,和他们家关系很好。
王强走到月季身边,抬手摸了摸月季的脑门,一脸关心地问道:“小岳啊,你这是怎么了?一大早怎么说胡话呢?身体不舒服的话,叔叔送你去医院看看吧?”
“可笑!把我当神经病了,我这是在打破次元壁!你懂个毛!”月季心里大为吐槽,拿开王强摸在脑门上的手。
“额,王叔,没事,我没事,我是跟小王打赌,赌输了就要这么喊的,我心里健康着呢!你看,我能跳能走,还能小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