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22章 前世的冤家(1 / 2)港娱:女明星都到我的碗里来首页

昨晚在舞台上和丁小明拥抱时因为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所以当时邓莉君的心中并没有太多的想法。

可是今天经过几番拉扯,她对丁小明的感情更深了一层,而此刻又身处在无人的走廊上,是以甫被丁小明抱住,她立刻就感觉到了一种强烈的男孩子的青春阳光的气息。

她的心蓦然就有些乱了,正没做理会时,那小鬼头忽然低头伸嘴在她的右颊上香了一下。紧接着,那小鬼头仿佛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般松开她,掉头狼狈的逃了去。一面跑,一面还说了句;“丽君姐再见!”

邓莉君呆呆瞧望着丁小明的背影,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了走廊的拐角处,她才有些怅然若思的收回了目光。她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颊,只觉有些烫手。而自己的心脏仿佛也扑腾扑腾的跳得很凶。

她忽然产生了一个十分荒诞的想法:难道我对那个小鬼起了什么别样的情感?

她用力的甩了甩头,似乎是想把这种不靠谱的念头赶出大脑:自己可比他大了整整十五岁啊,怎么可能会对他有那种想法?自己对他只是姐姐对弟弟的喜欢罢了,一定是!

她不知道的是,在原时空中,在她生命的最后那几年,她正是恋上了一个比自己小了十五岁的男人……

整理好心情之后,邓莉君才推门返回了房间。却见郑西汉正坐在沙发上,十分用心的看着丁小明写的那份曲谱。

听到邓莉君回来,郑西汉抬头问:“那孩子子走了?”

“嗯!”邓莉君应了声,然后让自己的助理帮自己也拿了一瓶可乐过来。

她坐到沙发上,扬脖喝了一口可乐,立时一股二氧化碳的气息充盈在了口腔间,那感觉很像那个小鬼,透着一股子青春的昂扬。

郑西汉道:“丽君,那个孩子真的是个天才啊!刚刚我仔细看了看这首歌,无论词、曲乃至于编曲,水平都极高。更关键的是这支歌十分的贴合你,简直就像是为你量身打造的一般。我之前还听过他给小凤写的那首《顺流逆流》,那歌也是一样,就仿佛是给小凤专门订制的一样……”

邓莉君笑道:“你们香江人都说他是乐神下凡了嘛,既然是乐神,有这种表现也不奇怪啊!”

郑西汉笑道:“什么‘你们香江人’,我也是从湾湾过来的好不好?”

嘴上和邓莉君说着话,心里却想:这个叫丁小明的孩子简直太神了,粤语歌写得,国语歌也写得。有他这样的天才在手,在配合上适当的运营及包装,随时都批量制造出大把的歌星出来啊!不行,我一定要将这个小鬼挖到宝丽金来……嗯……好像这家伙自己搞了间制作公司,那么我到时候直接控股他的公司,把他的公司变成宝丽金旗下的厂牌似乎更为妥当些……

咱们丁大挂逼可不知道自己已经被香江乐坛的大鳄鱼给盯上了,此时的他正满心欢喜的站在电梯前呢。

今次来见丽君姐真可谓是收获满满:

首先是他成功的搭上了邓莉君的线,那么往后冲出香江,在湾湾和东瀛获得名声已经成了大概率的事情。

其次是这次的版权合同又让他狠赚了一笔。一万块的签字费已经袋住了先,而且按邓莉君所说,后续的版税收入也会相当可观。

早上在录音棚的时候,他特意找赵闰勤和李震权了解过,无论是湾湾还是东瀛,其唱片市场都远比香江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