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50章 忘恩负义的少年!1989年长乐县“9·30”杀人埋尸案(2 / 2)中国近代轰动案件首页

“你到山上来干什么?”

问者无意,听者心慌。杨强脸刷地变白,汗流满面,语无伦次地答道:“随便玩玩,我不舒服……”

“走,快跟我到寺里喝点开水,就会好的。”

杨支书看到那村民带杨强进寺里,感到很奇怪,侄儿不是去福州了吗?

他等侄儿喝了开水,便迎上前说:“人不舒服,快回家吧。”

杨支书的侄儿杨强时年17岁,据说他母亲还是叶群的远亲呢。杨强的母亲上山下乡来长乐,和杨支书的哥哥结了婚,生了杨强,因夫早逝,她改嫁到福州城里。8岁的杨强便成了孤儿,由叔叔杨支书将他收养,待若亲生儿子。但由于从小失去父母,杨强幼小的心灵深深留下自卑感,养成孤癖性格。尽管叔叔见他渐渐长大,在老房旁边盖的一座新房,也打上侄儿的份,并告诉杨强:“楼的西头那两间是你的。”但杨强还是没有体会到叔叔的养育之恩,到处流浪……

杨强勉强回到杨支书家,躺在床上直打哆嗦,杨支书摸摸他的额头,并无发烧迹象,这引起怀疑:难道他与自己儿子杨锦失踪和诈骗5万元钱有关?

于是杨支书把想法告诉了周队长。

陈副局长接到报告,即令刑警队指导员陈春和漳港派出所副指导员陈长波赶到演屿村杨支书家,将杨强带到漳港派出所询问,并通知还在山上守候的侦查员们撤回。

陈指导员和司机卞光华一起,看了恐吓信的字迹和寺里花瓶下的那张条子字迹一样,为了证实是否杨强写的,便将一张白纸和一支钢笔递给杨强说道:“我们当老师,叫你听写。开始:‘小王接受领导指示,表示坚决照办,按时把钱护送到银行,下午5点带回收条……回家吃了两粒小小的鸡蛋’……”

停一会儿,问道:“写好了没有?”

“写好了。”

“来,用圆珠笔,再听写一次。”

卞光华递过圆珠笔,有意识地将带有提手旁的“把”“指”“按”等字和“钱”“蛋”“条子”“照办”等关键字让他重写一遍。陈

副队长将前后两次听写与恐吓信、条子的字迹一一对照,见好几个字的偏旁、笔划、字形都一模一样,因此认定杨强就是作案人。

侦查员们已两餐没吃东西,肚子饿扁了,于是,周队长大声说:“问题解决了,走,吃饭去!”临走之前,周队长回过头对杨强说:“给你一个小时考虑,有什么事要同叔叔说的?”他这是在运用引而不发的审讯策略。

一小时后,周队长威严地问道:“杨强,你讲不讲实话?”

“我讲……”

周队长拿出恐吓信和条子,放到杨强面前问道:“这两张纸上的字是不是你写的?”

“不,不……”杨强吓得哆哆嗦嗦。

陈指导员将杨强听写的两张纸递到他面前问:“刚才叫你听写,什么意思,你心里该清楚吧,看来你是不想讲实话?”

“我说,我说,信和条子都是我写的……”

“快说,杨锦在哪里?”

“我把他埋在老房子放茶几的地下。”

“杀死了?”

“死了……”

“你为什么要杀死他?”

“我想弄到一大笔钱,爱怎么花,就怎么花。想到叔叔家里有钱,可我拿不到,我看过小说绑架人质搞钱的故事。因此,我模仿小说里写的,就于9月30日上午10点上街买了一瓶汽水给6岁的堂弟杨锦喝,然后将他骗到老房子,就把他掐死,砍下一节手指头给叔叔,然后挖个坑,把堂弟的尸体埋起来,上龙角峰寺看好地形,在花瓶下压好那张字条后,就于10月5日晚上写了那封恐吓信,夹上堂弟那节手指头,偷偷放在叔叔家门口。可是,当我叔叔发现杨锦失踪后四处寻找,捞遍四处的粪坑池塘,我却装着无事,还帮我叔叔一起去寻找,还到乡广播站广播寻人启事。”

说到这里,杨强竟邪魅地笑了一笑。

陈指导员厉声呵道:“继续交代!”

“10月6日上午,我假装回福州外祖母家,到漳港车站,买了一张直达福州的汽车票,上车后,只乘到漳港渡桥车站就下了车,到龙角峰寺背后爬上山蜂,在山头偏僻处等待叔叔按我纸条上指定的地点放钱,结果等到下午,看到叔叔总在那里转来转去,还和不认识的人接近,心里害怕,所以不敢去拿提包。”

至此,案情大白。

这个忘恩负义、残杀堂弟的少年犯,不久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