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思卿找林淮打听了那个吓到林洛尘的男人。
林淮不清楚这个男人的真实姓名,只知道诺夫管这个男人叫疤狗,手下的人叫他疤哥。
据传言疤哥是最早跟着诺夫的人,甚至比于笛的资历还要老,而且当初救过诺夫的命,在组织里很有威严。
疤哥口音有点杂,时而说南疆话,时而又冒出几句川语,甚至还会说东北话和京城话,所以无法从口音判断他的来历。
但有一点,所有人都很认可。
那就是疤狗绝对是个狠人,不管是对自己人还是对敌人,只要侵犯到诺夫与自己利益的人,他都敢下狠手。
而且他男女不忌。
大多数男人还讲究个好男不与女斗,但疤狗没这些原则。
甚至他对女人的手段比对男人更狠毒残忍。
“当初有个女人受不了诺夫的暴虐折磨,偷偷砸碎了玻璃杯,打算用玻璃碎片割破诺夫的喉咙……”
林淮坐在周思卿边上低声说道:“结局如何,你应该能想象到吧,那个女人失败了,被疤狗带走,度过了十多天生不如死的日子。”
“彼时还在南疆,正是蚊虫肆虐的时候,疤狗将女人一丝不挂关在笼子里,然后放在树林中。”
周思卿脸色大变。
她在南疆待过很久,知道那边蚊虫有多么肆虐。
不光有蜻蜓大小的蚊子,还有那种吸血的蚂蟥,一旦沾上了人的肌肤,蚂蟥就拼了命吸血。
那种滋味……
周思卿现在想起来都头皮发麻。
可那么一个如花似玉的女人,在深夜被扔在树林里,捆着手脚经受蚊虫与蚂蟥的折磨,几乎比死都难受。
“然后呢?”
周思卿的声音有点颤抖,甚至她感觉到怀中林洛尘的身躯也在颤抖。
“女人一整晚承受着蚊虫的折磨,天亮时浑身肌肤肿胀痛痒,疤狗将她拖回去,扔进热水中浸泡,你能想象那种痛苦吗?”
那样的皮肤状态经过热水的浸泡,疼痛瘙痒感会放大许多倍,而经过抓挠之后,肌肤必定会溃烂。
“以疤狗为首,十多个男人轮流将女人……”
林淮看到林洛尘时,没有将剩余的话说出口,可周思卿知道发生了什么。
那是一种比死都痛苦的极致折磨!
“如此反复折磨了十多天,最终,女孩用牙齿咬断了自己的血管,死掉了!”
林淮沉声说道,语气里满是对疤狗的厌恶与痛恨。
听到这话,周思卿的心底竟然放松了一些。
如果她是那个女孩,在没有逃生希望的前提下,死亡才是最好的解脱方式!
“所以后来,不管是自愿跟着诺夫的女人,还是被强行占有的女孩,没人再敢挑战诺夫的威严,因为那个女孩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也因为如此,疤狗更是得到了诺夫的重用,一路跟着他从南疆往北抵达京城,现如今被一众人称作疤哥。
林淮沉默许久,抬头看着周思卿。
“你怎么……怎么就不听话呢?”
他明明都告诉她不要赴宴,安安静静躲起来保护自己,这个女人为什么非得要招惹诺夫呢?
“我若是不来,你怎么办?”
周思卿淡声说道:“如果我不来,要么你死,要么孟战京暴露身份救你,最终前功尽弃!”
“已经牺牲了那么多,甚至已经看到了胜利的曙光,不该这么放弃的!”
孟战京坐在距离她很远的地方,周思卿的声音又刻意压得很低,所以她相信他不会听到这场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