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哪里像斑点狗了,这些小草莓都是老公爱的烙印,因为爱你才愿意在你身上留下印记。”陆易城一本正经地解释。
雄性生来就有领地意识,就像狗走到哪都喜欢撒泡尿,男人也喜欢在女人身上留下自己的痕迹,标注所有权。
“歪理邪说!”顾染不屑地翻了个白眼,“那行,既然你说这是爱的烙印,那也不能光我一人有,你身上也该有我的烙印吧。”
陆易城愕然,不错嘛,小笨蛋都学会举一反三了。
不过顾染很少会在他身上留印记,说起来还有点小期待呢!
但期待归期待,某腹黑男表面还是欲拒还迎。
“我觉得这样不好吧,毕竟待会我还要去公司上班,印子如果太明显了,怕是不好解释。”
顾染果然上当,呵呵冷笑道:“你也知道不好啊,知道不好那你还每次在我身上乱啃!”
“那你跟我能一样嘛,你现在又不用出去抛头露脸,我是男人,我在外需要面子的啊。”陆易城继续刺激。
他知道顾染一直不甘心留在家里待产,想出去工作,拿这个话头来说保准一激一个准。
“靠,你是拐着弯骂我米虫是不是,要面子是吧?那我偏不给你留面子!”
顾染气得头顶冒烟,完全失了理智,一心只想给陆易城好看。
嗷呜
低下头一口咬在男人穿上衣服后,最显眼的位置脖子处,顾染拿出平常啃鸭脖的气势,对着陆易城的脖子又是咬又是吸。
咔咔咔,一口气从上到下种下三个小草莓,在男人白皙如瓷器般的脖子上显得分外“招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