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克利走下出版社台阶的脚步,较来时轻快许多。
时值日落。不远处城中心的以太炉一如往日,永不停歇地喷吐着绿雾。与落日的余晖交织在一起,绚烂极了。
伯克利避开街头莽冲的孩童,踏过横躺着的瘾君子,马丁靴踩在满地红叶上发出窸窣响声,又在车站徘徊一阵,才登上公共马车扬长而去。
望着车窗外喧嚣的城市,伯克利的脑海中则回荡着不久前临别时,出版社社长的随口一问。
“瑞文莱尔先生。
“如果有一天你老了,想要给自己写一本回忆录,你准备怎么撰写开头?
“开头往往就是结局。是否真有这样的地方,你可以指着它说:这就是一切的开头,正是从这时起,才有了后来所有的事?”
社长是这么问的。顺便一提,社长口中的“瑞文莱尔”是伯克利“这一世”的姓氏。
这个问题,将伯克利的思绪拉回了过去。
十八年前。
这是伯克利幻想着自己垂垂老矣的模样时,脑海中蹦出的第一个念头。
十八年前的雨夜,经历十月怀胎的伯克利完成了穿越、投胎、重生的一系列手续,降生在了这个新世界。
只是伯克利还没来得及弄清楚这一世的父母是什么情况,便被遗弃在孤儿院门口,只留下一条襁褓与一张写着这一世名字的字条:
伯克利·米·瑞文莱尔。
Pourquoi Me Revellier.
前世的记忆也自那时起,如同遗失的碎片般每天找回一点,并逐渐趋于完整。
直到三天前的十八岁生日,伯克利彻底觉醒全部记忆。甚至在解开胎中之迷的同时——
异能。觉醒。
记忆也好,异能也好,皆成为了伯克利这一世最大的秘密。没有告诉任何人。
异能的详情此处暂且按住不表,因为这显然不是一个合适的舞台。
相较于记忆和异能,此刻的伯克利更在意另一件事,那便是“十八年前”作为未来自己回忆录的开头并不合适。
就好像前世语文老师教过的那样,写作文拿到题目后想到的第一个、第二个点子,全部无条件毙掉。因为一定太普通了。
那么第二个该被毙掉的开头是什么呢?
五年前。伯克利是这样认为的。
那时的自己比如今还要矮上两头,正是小学七年级。
为了考取行省最好的中学,伯克利拿着小学校长,同时也是孤儿院院长的推荐信离开家乡,前往行省首府参加竞赛。
虽然第一名的成绩为伯克利锁定了入学资格,但是伯克利却是在领奖时得知了一个噩耗。
家没了。
大地破碎,分崩离析。
一夜之间他的小学和孤儿院连同整座城市被天坑吞没,孤儿院的同伴和大人连同七万市民坠入地心深渊,死无全尸。
等到伯克利回到家乡小城外的山头上眺望时,过去的城市已完全被直径五公里的天坑取代,消失不见。只余下边缘位置垮塌的些许断壁残垣。
那是个悲惨的故事。
但之后的五年却又回归了俗套。
无非是个半大的孩子凭借着日渐恢复的前世记忆,白天求学,放学打工,再挤出时间写稿,最后靠着稿费咸鱼翻身,过上小康生活,并即将踏入大学校园的故事。
前世许多都市重生文里都有类似的桥段。
语文老师说对了,这第二个开头也该毙。因为于写作而言,普通便意味着该杀。这个开头不仅普通,而且除去原因不明的大崩落之外,还欠缺了最关键的要素——
奇幻。
这是个有超凡力量的世界。既然如此,属于自己的故事哪怕最终写成了一本轻小说,开头也必须足够奇幻。
什么是奇幻?
伯克利心中疑惑。
思绪之间,公共马车已经驶至红灯街前的车站。
伯克利将右手探出车厢,向车站小人族报童的帽中投进一枚50里拉的硬币,又接过报童费劲踮高脚递来的晚报,视线却已然投向不远处声色犬马的红灯街区入口。
穿着清凉的猫人种少女站在街区门口吆喝着揽客,豪放的抓着不知是大叔还是孩童的小人族男性的手,便往自己的胸口和尾巴上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