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衡下意识地支起胳膊去挡,可胳膊怎么挡得住野猪的突袭?
只见那野猪仰天哀嚎一声,重重倒在了地上,身上还插着一支贯穿的利箭。
常蘅向箭矢来处看去。
一个小麦色皮肤的俊朗青年策马走来。
那青年身穿白狼披肩,狼头被做成一侧护肩,像在啃咬他的右臂。
他看着常蘅,眉头深蹙,不知道在想什么。
常蘅陪着笑,尽量不着痕迹环顾四周,发现身在一片森林里,不远处就是一道古老的城墙。
这人穿着古代劲装,手下们也都穿着短褐。
常蘅低头看了眼。
他仍穿着睡衣,睡衣口袋里有一枚紫水晶骰子,是前两天和朋友们在家里玩跑团忘记收起来的二十面骰。
那么,那个东西还在吗?
常衡面容严肃起来。
常蘅轻轻移动柔软的臀部。
卧槽!痔疮也被带来了!
那个青年若有所思地看着龇牙咧嘴的常蘅,扔下一个钱袋。
「你走吧,别往这座城里去。」
常蘅手忙脚乱接住钱袋,打开一看,里面是白花花的银子。
常蘅忙抬头。
「恩人!我该如何称呼您!」
那人正指挥着手下把野猪抬走,听常蘅这么问,冷冷扔下一句。
「你不必知道。」
还挺神秘!
常蘅看着他领着架着野猪的手下们进城,头也不回地消失。
好吧,那我也走……去哪呢?
常蘅迷茫地望着四周。
常蘅试着先站起来。
疼疼疼疼疼!!!
唉,起码先把痔疮治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