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年少不能遇见太惊艳的人,否则会终生难忘。可我寻思着,他好像也不算太惊艳的人啊,为什么就能让我难忘至今呢?
其实我也说不上来。喜欢,是那种最无解的喜欢;仿佛命中注定会喜欢很久。爱,是在喜欢之上最无言形容的感情。
人啊,真是健忘的动物,总是好了伤疤就忘了疼痛。每当我不由自主地说到这句话的时候,尹舒芸就会戏谑道,你知道就好,还记得你当年那副把顾还夕当作全世界的模样,谁都叫不醒你……
“好了好了,快别说了。”听到那个人的名字,我摇了摇头又摆了摆手,似乎全身都在抗拒。
此时我正与尹舒芸坐在一家奶茶店里闲聊,聊着聊着,就聊到我们大学同学黄某某被她丈夫家暴,她闹了一阵离婚后竟选择原谅对她家暴的男人。于是我就冷不丁说出这个‘好了伤疤忘了痛’的道理。
“说不定伤疤都还没好全呢。”
尹舒芸大口吃起她最爱的奶盖,最先是上面的碧根果碎,再是奶油;紧接着用吸管嘬一口奶茶。那叫一个真香啊!这么多年,她还真是一点儿没变,就连喝奶茶的姿态都和上大学那会儿一样。
她一边吃一边说着,话中透着不屑。
“随便呗,要尊重他人命运,晓得不?”比起尹舒芸谈起黄某某时的不屑,我则是轻蔑。其实说起这个人呢,那还真有一段故事呢。
黄某某全名叫黄书凝,我从大学第一天起,就不喜欢这个黄书凝。当然,她也不喜欢我。那时候她还总觉得是我抢走了顾还夕,如果不是我,他们就能甜蜜地在一起了。
我觉得这种想法很弱智,就懒得搭理她;可时间久了,就连我的不愿予理睬也成了罪过。还没和顾还夕正式在一起的时候,我妥妥的一个高冷范女神,一头黑长直,一身傲气;周遭的人都对我有点敬而远之的意思。我虽然外表看起来高冷,但和我相处过的同学都觉得我人不错的。唯有她,对我是彻头彻尾的讨厌。
我跟她互看不爽的源头,要从那会儿新生入学开始……
我推着两个行李箱,一个箱子上堆一床棉絮,另一个箱子上堆着被子;背上一个双肩包、再肩挎俩包、一边一个,保持平衡。我弄这一身行头,大步流星地向前走去。
我满怀憧憬地踏入A大的大门,一股脑地开始疯狂幻想着即将开始的大学生活。说来奇怪,刚坐在来学校的汽车上,都没怎么想过这些,;反而是进了学校大门后,脑子里面才开始想着这些有的没的。我的反射弧还真是有点长啊……行李虽然笨重了些,但我依旧是元气满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