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章(1 / 2)我的无限人生模拟器首页

马车上,丁歌思考着以后的去路。

击杀德玛东亚的事,并未给他带来多少烦恼。

这毕竟是战乱之年,各地都不安定,到处都在打仗。

就算是艾斯领内部,因为各种意外而死的贵族都不在少数,更不用说是区区的一个男爵。

对于那些高高在上的大人物而言,区区一个男爵,实在太微不足道了,根本就不算什么。

丁歌从西西里领中走出,准备在随后的日子,就作为一个佣兵而存在。

他以后就自称蓝骑士,组建一个小型的佣兵团,就叫蓝心佣兵团。为各个领主征战,在一场场搏杀中磨砺自己的武艺。

丁歌把想法说给了旁边的爱德华,问他怎么样。

爱德华是附近流浪的难民,是丁歌从路上捡来的。因为他体质还不错,又恰好有一些骑士天赋,于是丁哥就让他当自己的骑士侍从。

“大人,我感觉很好。”爱德华在一旁恭敬的说。事实上,对于他这种难民而言,能有一口饭吃就不错了,又怎么敢奢求其他呢?

“那好,让我们向附近的考拉领前进。”

爱德华听了丁哥这话,顿时加快马鞭。

“驾!”

马车摇摇晃晃的向远方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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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剑要用力!”丁歌严肃地说。

“是!”旁边的少年急切地答道。顾不及擦一下额头上的汗,迅速甩剑向前面一只有两只头的狰狞恐怖的蜥蜴剌去。

大蜥蜴被刺穿了一只眼睛,顿时鲜血胡满了脸庞,哀声动天,疯狂的向前拱去。

又是一道剑光,竟是一剑就将蜥蜴的两只头都给砍了下来!

鲜血溅满了少年一身,白布衫都成了红的了。

然而少年毫不在意,只是坐在原地大口喘气。

“不错不错,居然一个人杀了一只双头地行龙。”丁哥赞赏的拍了拍掌,亳不吝啬自己的鼓励。

那少年正是爱德华。值得一提的是,现在的爱德华已经成为了真正的骑士。不过他还是坚定地追随丁歌。

现在他已经是佣兵团的副团长,丁歌是正团长。

那少年羞涩的笑了笑,“还是比不上您。”

“好啦!都三年了,你还是这么谦虚。”丁哥爽朗的笑了笑。

是的,距离丁歌建立佣兵团已经三年了。这三年来大家都经历了许多磨难历练,也在其中成长了很多,佣兵团也从最初的两人变成了一百余人。

“好了,我们一起去吃顿饭吧。”丁哥邀请他。

于是丁歌带着下属们一起去了一个名叫“黑森酒馆”的地方去吃饭。

……

酒馆里人来人往,有一脸酒气的大胡子壮汉,也有精修边幅的金框眼镜男,更有打扮风骚的热辣女郎。

“不知几位想吃什么?”一个小男孩过来招呼。他是酒馆老板钱多多的儿子钱夕夕。

“来两盆炒牛肉,一盘烤羊排,和一桌小菜。”丁歌随便点了点。倒也没有太过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