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忘不掉,那就去努力争取,如果身份相差巨大,那就去拼命靠近。
墨云很清楚,两人间有如云泥,所能做的便只能去努力接近。
房内传来红衣女子的声音:“我们并不收徒,你若是有兴趣,可以去西边的云梦山碰碰运气。”
同时另一个声音响起道:“我建议你不要去,安安稳稳的在这里活着,比什么都好,去那只会死。”
“嘻嘻,师姐你还是这般的心地善良,莫非就只因为那小子对你有意思,就网开一面?”
墨云心里一惊,没想到那红衣女子竟察觉到了自己的心意,这让他有些难堪。
急忙道:“多谢仙师指点,小人告退。”
随后连忙跑到楼下去,大口大口的呼吸起来,借此来平复心情。
对方能察觉到自己的心意和意图,那她是怎么想的,会介意彼此间的差距吗?
摇了摇头,墨云哑然失笑,发觉自己现在这模样,简直就是活生生的大痴汉和大舔狗。
罢了,这世上,谁又不是舔狗呢。
“你要走?去哪里?”
酒楼掌柜满脸诧异的看向墨云,不明白他工作得好好的,为什么突然要走。
这可是城里最好的酒楼,每个月有十两工钱,很多人挤破脑袋都挤不进来。
墨云想了想道:“我在这工作只是为了混日子,而现在我找到了目标,所以我不能再原地踏步,而是应该迈开腿脚奔跑起来了。”
其实除了做小厮外,他还有很多更好的工作可以选择,比如厨师、掌柜的、又或是做生意和尝试读书考科举。
但是他只是在这做个小厮,因为他不想努力,宁愿在这浑浑噩噩的混日子。
毕竟不管怎么活,那都是在生活,只要不死,做什么差距并不大,不论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高贵亦或是卑贱。
临走前,他把一些带不走的财产送给了同事,并采买了些衣服、食物和药品。
然后毅然决绝的往城西走去。
没有去问那白衣女子的姓名,也没有去问,是不是去云梦山就能再见到她。
因为没有必要。
听她们的对话,仿佛去云梦山就是去送死,但他没有畏惧。
倘若死了那也就解脱了,若没死踏入修行,也就有再见的可能。
花了两天时间,爬了四座高山,最终一座绵延万里的山脉映入眼帘,那被雾气弥漫其中的巨大山体,便是传闻已久的云梦山了。
这里人迹罕至,传言但凡进入云梦山的人,便再也没有出来过。
有人说,那山成精,会吃人。
也有人说,这里妖魔横行,专以人类为食。
亦有人言,这里是魔道地界,以人的性命进行修炼。
传言真真假假,真相到底如何,不是世俗里的凡人能够知晓的。
墨云的运气很好,没有碰到什么大型的猛兽,只是被一些毒虫咬伤,好在带了解毒的药膏。
饶是如此,手臂和小腿上,也都是荆棘和藤蔓所割裂出的伤痕。
南方的天气总是雨水聚集,两天内的第七波雨滴落下,让本就有些发烧的墨云雪上加霜,加快了体温的流逝。
也就在这时,墨云发现旁边小溪里的水开始变红,仿佛那流的不是水,而是血液。
怪异的一幕,让他眼皮跳了三下,勾引起内心的恐惧。
但他已经无路可退,当下迈着虚弱的双腿,沿着小溪踏上了被雾气笼罩的云梦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