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伏在杂草中的劫匪开始讨厌手中的步枪——霍尔步枪的早期型号。这是一杆威力十足,精度欠佳的步枪。而且对方手里的只能算作是卡宾枪——枪管较短。本来枪管的长度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精度和威力,作为骑兵用的卡宾枪,显然两者都未兼顾到。
相比劫匪手里的那杆不中用,亚瑟手里的枪明显更好。即便没有做很大的改动,但是精度和威力已经提上来不少。这种依赖于用火帽激发的枪械,射速成为它的又一短板。
百码外的硝烟,让亚瑟知道了对方大致的位置。他将自己和黑炭都藏进了树林,那件黑色的外套也脱了。他打算准备迂回到对面。
五名劫匪,仗着湖区的地形,占据了一处非常有利的地形。不时地用来复枪压制地面上的三人,从枪声的间隔就知道,劫匪一定是老手。
亚瑟示意莫雷和罗斯金尽量吸引火力,但不要贸然露出身体,而他则脱光上衣悄悄潜入水中。雨水把池塘浇灌得很足,而且也没有暗流,非常适合潜泳。
“头儿,他们好像少了一人,不会拿着钱跑了吧。”
“不可能。马都在那里,他想凭双脚离开这里那是不可能的。而且那边的土坡上有我们的人,如果发现有人离开,他会第一时间开火。”
由于步枪在雨季的表现不佳,劫匪已经开始用手枪射击,而且距离越来越近。直到两边都能看清对方脸上的疤痕时,子弹的交锋又开始密集起来。
三个劫匪从正面慢慢靠近莫雷的马车,另一名则是在必经之路包围过来。山坡上的那个人仍旧保持着警戒。亚瑟此时正慢慢地跟着单独行动的那人,披头散发的样子活脱脱一个野人。
几分钟后,他还是被对方发现。两人在草地上展开了互射,双方手枪里的六颗子弹都打光了,也没见着血。不过他们中间的野草算是遭了殃,花朵掉了一地。二人都不打算给对方时间填充子弹,于是丢下枪,抢跑而上。
一个凶狠的侧踢被躲掉,对方的狗勾拳也被亚瑟晃过。两人隔开后,均拔出腰间的短刃,又开始用匕首招呼。
亚瑟右手反握匕首,敌方抢上左步,右手持匕首刺来。亚瑟向右斜形上步,左脚后撤,闪躲开对方的攻击。对方刺空,他双脚迅速向左横滑步进身,用匕首连刺对方心脏部位。
几分钟的战斗,以匕首刺、削结束。山坡上的那人虽然想帮忙,但有些鞭长未及,等他蛇形走位下来的时候。离着50码左右的距离,却被亚瑟用枪击杀。
现在的局面又已经变成3v3,亚瑟已经连毙两人,给对方造成很大的压力。
“该死的拜伦,他怎么没有给我们说清楚。这个年轻人身手和枪法如此的好,不会是想借刀杀人吧。”
“头儿,很有可能是。我们为他做了那么多脏活,现在他想洗白,肯定不会放过我们。要不趁着那个警长还没有来,我们赶紧走吧。否则两边都是我们的敌人,到时候想走也难。”
“闭嘴吧,你个胆小鬼。难道他们两人的仇我们不报了?”另一名劫匪心有不甘,不同意撤退。
“仇我们必须报。不过现在是时候离开了。我们回去找拜伦那只老狗算账。现在他的爪牙都在外面,我们去打他个措手不及。”
嘴中骂着别人是胆小鬼的那人跑得最快,就是不知道他面对拜伦的时候是否能这样义愤填膺。
随着枪声逐渐远离和稀薄,三人知道对方想跑。不过亚瑟却不想留下后患,于是,他重新端起手里改装版霍尔步枪,快速跟上。单膝跪地,瞄准,扣动扳机,一枪命中那名话多的劫匪后背。
剩下的两个劫匪已经快跑到他们拴马的位置。一阵短促的口哨声响起,黑炭从山坡后面疾驰而来。一人一马配合默契,跑动中亚瑟一跃而上,稳稳地落在马背上。
莫雷因为体型和马匹原因,只好打扫战场,收缴战利品,罗斯金和亚瑟两人驱马直追。那三匹已经无主的栗色马,至少能值上百美元。
刀口舔血的劫匪们很少有存款,莫雷摸索一阵也没有翻出几个铜子儿。倒是他们身上的腰带、枪套还值一些钱,可他没要。
最后就是那些长短枪,这种必需品在哪都会卖上一个好价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