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千七百一十四章 猞猁毛毛献宝(2 / 2)乱世枭雄首页

这里是山道,大军以三行队伍纵队行军,又是骑兵,五万人马行军长径有足足十里远,银猞猁喝醉了酒,又在队伍的后半截,想要追上王君临还要好一会呢!

“说起来,李世民麾下也是人才济济,能臣良将不少,南边挡住李靖的长孙无忌就不说了,东边挡住秦琼的柴绍和西边挡住徐世绩的段志玄都是难得的大将之才。”战马之上,王君临看了旁边沈果儿刚刚递过来的军情,将军情递给旁边的聂小雨,脸上略有些感慨。

沈果儿笑道:“陛下,柴绍和段志玄对李世民忠心耿耿,恐怕难以策反,即使是陛下最终灭了唐国之后,都不好用之。”

“这倒也是。”王君临点了点头,表示对沈果儿的判断深以为是。

沈果儿继续道:“反倒是长孙无忌在年轻的时候与陛下有几分交情,且当年长孙晟对陛下也有恩情在,而长孙无忌此人一心想要当开国宰相,之前只是认定了李世民是真命天子,等陛下的大军灭了唐国,统一天下之后,只要陛下稍一示意,长孙无忌当会立刻向陛下称臣效忠。”

王君临却摇了摇头,道:“长孙无忌才能固然不输杜如晦和房玄龄,但是我大安国如今却也不缺他。不如让他继续跟着他心中的真命天子李世民去其他地方打江山、建立国度吧!”“陛下是想放李世民离开,”沈果儿怔了一下,又疑惑道:“陛下莫非是想让李世民去西域之地与那西突厥、杀阡陌的昭武国抢地盘?”

“西域之地自然迟早是我大安国的!”王君临摇了摇头,眸中闪过莫名光芒,笑道:“这天下太大,大海彼岸还有很大的天地,李世民这等天命人物因朕而死,太过可惜,不如放他去大海彼岸,那片大陆或可在无数年后称为北唐州、南唐州。”

话说到这里,王君临心中禁不住对李世民带人登上北美州有些期待。

不管怎么说,至少我华夏之人占领那片土地,绝不会将本土印第安人杀的差点绝种,更不会搞什么奴隶庄园,无数年后的民主社会、法制社会还大搞民族歧视,也不会让一个有“建国”、“懂王”、“地堡男孩”等昵称的喜剧演员当国家元首。

这时,聂小雨已经看过了沈果儿送来的最新情报,突然说道:“将唐国使者制作成人体炸弹的应该就是一号了,只是不知道他是以什么手段继续存活在剑神的肉体之内。”

王君临神色一肃,问道:“小雨,这件事情是不是非常重要?”

聂小雨点头道:“的确非常重要,我一定要抓住一号,好好研究一下他现在的身体,弄清楚他到底是如何做到的。”

顿了一下,聂小雨又补充道:“只要弄清楚了这件事情,或许我可以制作出几个分身出来。”

王君临闻言,不由身体一震。

这时,猞猁毛毛叼着大老虎,身体三摇两晃的追了上来,远远看见了王君临,兴奋的跟个小孩似的,看那眼神动作,分明是想将它嘴里面叼着的大老虎给王君临。

王君临胯下的血鬃马闻到酒味和血腥味,转头看了一眼猞猁,有些羡慕的嘶叫了一声,他也想出去打猎,也想喝酒。

王君临听到血鬃马的叫声,转头看着猞猁毛毛,顿时一阵苦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