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座宫殿似的建筑,红墙、朱门、金顶,还有那高达五丈的正门牌楼、超过三千亩的占地面积,这些无一不凸显出府邸主人的尊崇地位。
夕阳西下,残阳如血。那金黄的琉璃瓦也在落日余晖中闪烁着耀眼的光芒,令整座公爵府都蒙上了一层耀眼的金色。
叮铃……叮铃……
在萧瑟的寂静中,这清脆悦耳的风铃声格外引人注意。
府邸正门处,两位门倌正在聊天打趣。其中一人忽的注意到了风铃声,寻声无果的情况下转头问道:
“二六,你听见风铃声没?怪好听的。你耳朵好使,听听声从哪来的。”
那个被称作“二六”的门倌咧嘴笑了笑,露出一口大黄牙:
“这声有啥好听的。”
话虽这么说,他还是仔细听了听,找到了风铃声的来源:
那是一个高约一米七、身材瘦削的男人。他身穿绣着红云的黑色风衣,头戴系着风铃的斗笠,面容被斗笠遮掩过半。
那人距他们差不多有一里,正稳步向他们走来。其斗笠上的风铃也随之一晃一晃,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
眼见这个陌生的男人的目标是公爵府,两个门倌连忙收起玩笑的神情,尽职尽责地站岗。
斗笠人越来越近,二六忍不住偷瞥两眼他斗笠下的长相。奈何他低着头,斗笠遮的太严实,二六只能从他鼻子以下的脸看出这人年龄并不大。
不仅如此,随着他逐渐走近,二六很明显的感受到了他身上那阴冷凛冽的气质,让人不寒而栗。
见斗笠人已走至正门前,另一位门倌伸手将其拦下,尊重且谨慎地问道:
“敢问阁下尊姓大名?可有名帖或者提前预约的文书?”
斗笠人一言不发,只是缓缓抬起头,被斗笠遮住的脸也一点一点显露出来。
没有随从与护卫,服饰上没有标识,气质与行为举止也不像是贵族大户。二六悄悄打量着眼前之人的长相,在心中将这张脸与记忆中的一一比对。
没有印象。
二六维持着微笑的表情,正打算公事公办,却无意间与斗笠人正好对视。
一阵恍惚,熟悉感忽地涌上二六的心头。
死去的记忆开始攻击二六,那是「三年前」:
………………
三年前,是他给二少爷戴华斌当狗腿子的最后一年。
那年过后,二六就被调到了公爵府大门当门倌。因此,二六对当年的记忆多少还有点印象。
某天,二少爷带着包括自己在内的狗腿子们,路过仆人区后面的一座柴房。
按理来说,二少爷这么尊贵的身份,是不应该出现在下人们居住的地方的。毕竟这里脏乱差,连空气都是污浊的,万一玷污了主子的千金之躯,可是他们狗腿子的大过。
可那天似乎有什么急事,少爷不仅选了这条近道,走起路来也像是脚底生风。他们这些狗腿子,自然也不敢有什么意见。
“让一让!长眼的都给我闪一边去,别当我家少爷的道!”
二六走在最前面开道,同时大声吆喝着,一副神气十足的模样。
看着和自己一样身份的奴才丫鬟们仓皇地让出过道,二六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这一番狐假虎威下来,不知道的还以为二六已经脱离贱籍,实现阶级的跨越哩!
正当二六志得意满、如同一个凯旋归来的将军般沾沾自喜时,一个抱着木盆的清秀少年不知从哪窜了出来,和他撞了个满怀,弄得他衣服前面全湿了。
这一撞,可把处于幻想中的二六又打回了现实。
事实证明,扰人清梦的确很影响心情。二六当即恼羞成怒,狗仗人势道:“混蛋,你不长眼睛吗,没看到少爷回来了?我看你是找打——”
二六的话戛然而止,因为少爷压根没有搭理他的想法。看样子的确是有什么紧急的事情,让少爷顾不得给狗腿子撑腰。
见少爷像是要无视这场冲突,径直掠过二人。二六害怕跟不上少爷,只好讪讪地止住话题。
结果下一刻,少爷就踩到了一件沾着泥土的衣服,目光一凛。
“嗯?给我打。”
二六闻言,顿时心中一喜,当即从队伍中分了出来,与另几人一起将少年团团围住,一拳一脚的在他身上撒气。
少年的惨叫声引起了他妈妈的注意。她从屋内赶出来护住少年,这反而更激发了二六的凶性。
他们下手愈狠,拳打脚踢了许久许久,直到彻底发泄完身上的压力、浑身舒泰后才停手。
一众狗腿子们勾肩搭背、有说有笑地离开了,只有二六似有所感,回头一望,发现少年也在紧盯着自己,两人正好对视。
少年的眼睛看起来很有灵气。他用那双仿佛会说话的、氲氤着雾气的眼睛怨恨地盯着自己,让二六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在那之后,二六再也没见过那个少年,也没听说过有关这个少年的消息。
直到十天前,二六才听到府内流传的一个笑料。那个少年,年仅十一岁,竟然独自一人离开公爵府,逃跑了……
………………
二六看着斗笠人的眼睛,却感觉它与记忆中那个少年的眼睛逐渐重合……
像,太像了。
一样的有灵气,一样的会说话。只不过少年的眼睛诉说的是难以平息的怨气,而这斗笠人的眼睛表现出的却是淡漠、冷酷与阴冷凛冽。
似乎还有一点期待?
不,这不可能。相差天南地北的两个人,怎么可能有联系呢?只是巧合而已……
那个少年十天前逃跑时才十一岁,身高不到一米六。而面前这个斗笠人看起来已有十六七岁,身高一米七多。
少年虽说是庶出,还备受打压,但好歹是白虎公爵的儿子,其母也是白虎公爵的贴身大丫鬟。总不会是他在公爵府外有个同母异父的亲哥哥吧?
这事显然不可能,哈哈…哈哈哈…
二六心里笑着笑着,渐渐笑不出来了。
刨除一系列的心理活动,此时只不过是与斗笠人对视了两三秒而已,但二六还是承受不住压力了。
他本能地后退一步,面色苍白,指着斗笠人的脸,带着颤声喊出了那个少年的名字:
“你…你是…戴、戴、戴雨……”
不等二六将话说完,形势便瞬息之间出现了变化:
斗笠人的双眼瞳孔瞬间由黑变红,同时浮现出三颗正在旋转的黑色勾玉。而在看见斗笠人这双眼睛的一瞬间,两位门倌便彻底丧失了对身体的掌控。
见二人中了定身幻术,他压低斗笠,取出了一柄连鞘短刃。
“三年。”
“一千一百二十四天。”
斗笠人轻声呢喃,
“每一天,我都想把你们这些欺压过我们母子的人渣,千刀万剐,碎尸万段。”
他的音调骤然拔高,
“这么算下来,我要杀你一千遍!”
斗笠人双目圆睁,三颗黑色勾玉以极快的速度扭结旋转起来,视觉幻术瞬间发动——
在另一个门倌眼中,只是一瞬间,二六的身体便猛地战栗起来。他扑腾了一会儿,随后砰的一声倒在地上,身体还像被切掉脑袋的青蛙般不时抽搐一下。
斗笠人眼睛又变回了原来的颜色,同时淡漠地看着二六的身体,旁若无人地自言自语:
“普通人一生只能体验一种死法,你却在我的幻术里体验到了这么多不同的死相,这可是一种荣幸。”
“没想到才坚持不到四十种死法就精神破碎了。剩下的就让你去地狱里补吧——如果你还有灵魂的话。”
就在刚刚那极短的时间内,他将二六拉入幻术空间,折磨他的同时顺便拷问出了公爵府内的部分情报。
也多亏这个狗腿子是个精神脆弱的普通人,不然换成其它意志坚定的魂师,也只是精神变得虚弱疲惫而已,绝不至于就这么崩溃死亡。
“对了,趁你还没死透,我还有句话要对你说。”
斗笠人踢了踢地上的那坨有机体,一边伸手扶了扶斗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