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峰在学校里当了八年代课教师后,被新分配回来的师范毕业生顶掉了工作,只好回家务农。
在家当了六年农民以后,他离开了村子,进了城。
郭峰毅然离家进城,是他同媳妇大吵了一架的结果。起因依然是那一直没还清楚的债务。
在塔娜家做羊馆其间,郭峰回了一趟家。途径地级政府所在地的那座城市时,郭峰给自己买了西装、皮鞋、衬衣和领带。
家里人和村里有问他在外面干什么的,郭峰就说是在一家公司里干。而且那家公司是家很好的公司。
媳妇表现出了少有的温存,与郭峰说话的口气一直软软的。但郭峰对她只是不咸不淡,让她摸不着底。除了晚上抱了她做夫妻常做的那件事儿,每天,郭峰一起炕就到村里转悠着打牌喝酒,晚上很晚才回家。
郭峰在村子里喝多了酒,对谁都要说这样一句话:“我现在才刚刚起步,老板经理很重视我,等几年你们看着!我一会混出个样儿来的!”
听了他的话,众人就立刻对他肃然起敬;走到哪儿,都有人给他敬酒喝。大家话里话外都表现出想和郭峰拉好关系的样子。
有的干脆直接和他说:“如果几年后混好了,你就拉扯兄弟一把。”郭峰很自豪的喝了那递来的一杯酒满口答应。
他说:“在外面混的人谁不需要几个亲信放在手下,用着放心!到时候,肯定忘不了你!”
从家里再回来时,郭峰就把西服和皮鞋洗得干干净净,小心奕奕地放进包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