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上去普普通通,和外面的没什么区别,也没什么所谓设计感。
白笑帆忽然有些恍惚。
那时候正好一个关于人工钻石的新闻被白笑帆看到,说钻石在不远的将来将一文不值,白笑帆就把这个消息分享给凌若初,因为之前他们在讨论结婚买什么时候正好说到买钻戒。
然后凌若初就喜滋滋地说:那就买个金戒指,然后镶上几颗人工钻石好了,这样又保值又好看,还能省一大笔钱买别的东西了。
这个两枚戒指,大概就是她为了他们的婚礼准备的吧?
白笑帆强忍着没让自己哭出来,将其中一个戒指戴到左手无名指上,才把盒子盖上放到一边,又拿起来另一个。
和戒指出自同一家店,打开盒子,里面静静躺着一个可翻盖挂坠。
盖子上雕刻着是一只阿拉斯加懒懒的枕在一只大爪上,伸着舌头;另一只大爪子高高举在头顶,似乎要把待在自己头上的小美短猫给弹下去,又似乎是在支撑着不让它掉下去;在它们嬉闹的边缘,有一朵半黑半红的“玫瑰花”正娇艳的盛开着。
这一刻,白笑帆的眼泪再也忍不住的流了下来。
那只阿拉斯加,代表的是他。
那只小美短猫,代表的是她。
那朵红黑相间的“玫瑰”,代表的,应该是永远的爱与为你付出我的所有吧?
“到最后,她都在想着我们的未来……”白笑帆想要哀嚎,但是他已经悲伤地发不出任何声音——从很久很久以前,他好像就不会发出哭声了。
眼泪,是他在这个世界作为人最后的证明。
一直到眼泪流干,他才抬起疲惫的身子,胡乱抹了抹脸,小心将挂坠挂在脖子上。
打开车里面的灯,把后视镜掰过来当镜子照了照,强笑了一下:“初初不愧是你,没想到我戴上还挺帅,有点反差萌了嗷!”
接着,又将视线投向了最后一件物品——看起来有些中二、封面画着繁复的“魔法阵”的笔记本。
如果没有红绳碍眼的话,可能更符合中二气质。
“难道这是初初的中二日记本?”白笑帆忍不住开始胡思乱想起来,自己一直就是个“中二少年”,能经常和自己对上脑电波的凌若初小时候也是个中二少女也不是什么难以想象的事情吧?
一边想着,一边把本子拿过来小心翻开。
出乎意料地,本子摸上去很新,应该保养的很好。
翻开第一页,上面写着:“2012年10月11日,我想成为大作家,成为大文豪。”
那一刻,白笑帆如遭雷击。
他想起来了,一切都回忆起来了!
这个本子,根本不是什么日记本,更不是凌若初的日记本!
这是原本属于自己的,或者说,是自己无意中“买”到的一个万能许愿机!
一个,让自己的生活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罪魁祸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