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米外,人形标靶。
砰!
拉栓,退壳,上弹,一气呵成。
砰……砰……砰!
这支被朱佑极命名为集墨第一代的步枪能装四发子弹,一连四枪,枪枪命中人形标靶。
别管是不是废物,但凡是个男人,很少会有对枪毫无兴趣的。
大明神机营的火器,这些将门子弟大多数都见过甚至用过。
也不能说全无用处,比如那种装在大木箱子里面的连发式火弩,就很具备杀伤力,完全可以算作是这个时代,简配式喀秋莎。
但是鸟铳,说实话,没人感兴趣,这玩意射击精度差,射击距离短,还要装药、清膛,遇到下雨天还没烧火棍好使。
可眼前这枪……
“陛……陛下!”张懋目光直勾勾的盯在朱佑极手中的枪上。
“怎么了?”
张懋吞咽口水问道:“陛下,这是鸟铳?”
“鸟铳?”朱佑极笑道:“算是吧,不过朕更喜欢称之为步枪。”
“步枪?”
朱佑极颔首笑道:“对,步兵用的枪,所以叫步枪,当然,骑兵也能用。”
张懋乃至一干目光炯炯的勋贵,他们的关注的点很显然不是这玩意叫步枪还是叫鸟铳。
“这步……步枪准头如何?能射多远?”张懋说话都变得有点不利索,刚才皇帝百米外射靶,枪枪命中,带给他的震撼,实在大到没边。
毕竟他是将门二代,身为武人的热血还未褪色。
“射程嘛……有效射程一百丈。”
“有效射程?”
“就是能够在一百丈内瞄准后,准确击毙敌人。”
众勋贵哗然。
一百丈精准杀敌?
那是什么概念?
简直恐怖啊。
大明最大的敌人是谁?
草原上的鞑靼,亦或是鞑靼衰落后的其它部族。
草原骑兵是天生的战士,他们从小在马背上长大,不断袭扰边关军民,来如风,去如火,大明军队论骑战确实不是鞑靼对手,因而只能龟缩在雄关城防内被动防御。
大明的边军缺乏杀敌的勇气吗?
真的不缺,常年和鞑靼鏖战,再软弱的兵也会成长为合格的战士。
但是让他们出关和鞑靼死战,他们也会畏缩不前,不是真怕了鞑靼强悍,而是没办法有效杀敌。
可要是这鸟……步枪能装备到边军,只要有一支能在马上放枪的精锐骑兵出关,凭借这步枪的射击距离,光是游斗都能让鞑靼生不如死。
因为鞑靼兵最擅长的是骑射,然而骑射最大的短板同样是射击距离,骑兵的骑弓能射七八十步就算不错了,可这步枪,一百丈!
不说一百丈,便是六七十丈外放枪,鞑靼兵的弓箭也是鞭长莫及,只要大明的骑兵速度足够快,便能如放风筝一样,将鞑靼兵远远吊着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