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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漫漫而悠长。
夜色中,有一匹黑色的骏马在奔腾。
马背上,两个人,一男一女。
清风徐徐间,一缕晨曦划过天际,遥远的东方,开始泛白起来。
随着一声长啸,那一匹黑色的骏马,仿若从黑夜冲向白天
天亮了。
马背上,那一对男女,他们的身影,也随之清晰。
他,剑眉星目,她,清丽脱俗。
这是一池湖泊,干净透明,一如她的眼睛,纯净无暇。
这时,一只雄鹰从他们头顶上飞过。
两人的目光,慢慢地,往东方移动。
他们的目光所落之处,有一轮红日渐渐升日,它犹如一个羞涩的少女,满面红霞。
这是朝阳。
她的辉光,犹如一只温柔的大手,轻抚着山川大地。
朝阳下,东北方向,那里,有一座山峰,巍峨挺拔,通体赤红,在阳光下,更是格外的醒目,格外的耀眼。
“红色的山峰,赤峰!”陈曦轻呼起来,“远哥,我们到了!”
“嗯,到了,我们快到家了!”马背上,他抱紧了她。
此时此刻,他们的脸,也是红扑扑的。
他抱着她,从马背上一跃而下。
“小黑,自己去找吃找喝的,别跑远了!”轻拍一下马背,牵着陈曦的手,两人一起,来到水边。
捧起一捧水,吴志远打湿了自己的脸。
水很冰,很凉。
三天了,与那群可爱的蒙古族人告别,到现在,三天过去了。
他们穿过了广袤的牧区,走过丛林密布的林区,跨过百转千回的山区,一路上,跋涉八百多公里,终于来到了目的地。
他们累了,就地休息,无论白天黑夜,以天为背,以地为席。
渴了,他们饮朝露,饿了,他们食干粮。
风尘仆仆,终于到了。
“真好!”陈曦洗脸梳妆,忍不住笑意。
从离开婺城起,她一直担惊受怕。
只有这三天,她什么都不用想,完全放松。
虽然辛苦,但她觉得充实满足无比。
这是前所未有的幸福感。
因为,他在。
他一直在守护着她,从未离去。
心底的那一丝忧虑,也随这三天,也慢慢淡去。
也许,是她想多了。
远哥真的不会离开她。
“小曦,担心吗?”吴志远说道,“待会儿,嫂子就来了。”
“有点点!”陈曦俏皮一笑,坐下身来,靠在志远肩膀。
两人相依,于湖畔旁,望着湖水滔滔,望着云卷云舒,望着东方的骄阳,望着一群大雁往南飞去。
很静。
整个世界,仿若只属于他们二人。
“大雁南归了,而我们,却要继续北上,离家越来越远”吴志远心里说道。
感受到怀里的柔软,他心里一痛。
他说,她在哪,家就在哪。
可是,北边,终究不是他们的家。
他们的家,在遥远的西南大地。
就在吴志远黯然之时,忽然间,他的眼睛,一下变得熠熠生辉。
“来了!”吴志远激动,心里起伏。
陈曦抬起来,顺着志远的目光望去。
那是一辆黑色的越野车,缓缓地,在对面湖畔停下。
从中,走出两个人。
一个女子,一个少年。
她,四十出头,一身黑色长裙,温柔典雅。
他,十四五岁,一身西装革履,竟然有些清秀。
刚一下车,那女子举目四望,正彷徨时,她终于看到了志远和陈曦二人。
她惊喜起来,一时间,热泪盈眶。
“二弟!”一声呼喊,透露出浓浓的思念,她,往这边湖畔跑来。
黑裙闪动间,她已然扑到他怀里。
“嫂子”吴志远声音哽咽,他的手,轻拍着她的后背。
这是他的嫂子,朱小雅。
七年了,整整七年了,自从那一天,她抱着大哥的骨灰,黯然离去,从此之后,他从没见过她。
吴志远心神有些恍惚,七年之间,再见时,恍如隔世。
她依然美丽动人,然而,才四十出头,她的头上,已然有些许白发。
而他,从一个少年,变成了成熟而稳重的青年,却已经是一个通缉犯。
“二弟!”许久,两人分开。
朱小雅悄然擦去眼角的泪水,抚着志远的脸,细细打量起来。
他长高了,超过一米七了。
他也长大了,更加内敛与成熟。
还曾记得,他们认识的时候,他才十五岁。
那时,他才华横溢,锋芒毕露。
曾几何时,是他,不动声色间,将丈夫的数千万账款收回来,解决丈夫的燃眉之急。
曾几何时,是他,陪伴着自己,一路北上,把丈夫的尸体接回家。
曾几何时,也是他,一怒之下,当着警察的面,抢枪差点杀掉那几个害死丈夫的凶手。
七年了,他变了,变成一个通缉犯。
但他又没变,他的心,一如既往,他一直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嫂子,你你更漂亮了!”一时间,吴志远竟然不知道说什么,闷了半晌,说了这么一句话出来。
“噗呲!”朱小雅笑了。
二弟从来很少夸人,绝不会奉承,除非他真的喜欢,要他说出这么一句话来,实在太难得了。
随着她的一笑,她的情绪,也舒缓了许多。
朱小雅慢慢转过头来,目光落在陈曦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