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需要四样东西。资金、场地、产品、员工。如今资金和产品都搞定了。剩下两样,阿玛迪斯也有了一些初步的想法。
依然是蹭神盾局的飞机,阿玛迪斯首先去了一趟洛杉矶。
要发行一款科技产品,最大的烦恼当然是如何保证自己的技术不被其他公司盗用了。为此,他的公司需要一个出色的法律团队。
说到法律方面的人才。阿玛迪斯脑中有两个候选人。
来到洛杉矶,阿玛迪斯乘出租车来到了沃尔特斯律师事务所。
珍妮弗·沃尔特斯。布鲁斯班纳的表妹,未来的女浩克。此时的身份是一名律师。
阿玛迪斯来之前收集了一些资料。沃尔特斯事务所刚刚成立不久。是珍妮弗把自己的车抵押给银行,贷款租的店面。目前手上接的单子不多。珍妮弗眼看着银行账户不断缩水,估计正干着急呢。
“叮咚”阿玛迪斯按响门铃。
“来了。”一个面容姣好,妆容精致的黑发女性打开了门。
“你好,我是三个小时前打电话预约的….”阿玛迪斯开口道。
“赵先生是吗。没想到你那么的…..年轻。请进。”珍妮弗把阿玛迪斯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阿玛迪斯没穿西装,依然是衬衫牛仔裤的休闲打扮。再加上一副略显稚嫩的脸。让珍妮弗很难相信他是来谈生意的。
与此同时,阿玛迪斯则打量着事务所内的陈设。
珍妮弗很有品味。阿玛迪斯目之所及的家具和装饰,都是珍妮弗经济条件能承受的前提下最好的。这也难怪珍妮弗手头拮据了。
阿玛迪斯在事务所的桌子旁坐下。
“咖啡还是茶?”珍妮弗问。
“咖啡。”
显然,事务所目前就只有珍妮弗一个人张罗。她踩着高跟鞋,利索地跑去拿来两个玻璃杯,接了两杯咖啡。
“我就开门见山了。我要创办一家科技公司。想要聘请你组建我们公司的法务团队。我会给出丰厚的薪资。”阿玛迪斯道。
“冒昧地问一下,赵先生。你有满18岁吗。因为….按照美国法律,满18岁才可以注册公司。”珍妮弗问道。
“没有,莪刚满16岁不久。”阿玛迪斯大大方方地承认,“所以我会用我妈的身份注册。”
珍妮弗立刻对阿玛迪斯产生了“有钱的富家子弟,用父母的钱开公司体验生活”的初印象。
毕竟,如果是穷人家的孩子,谁敢16岁就自己开公司啊。
不过,对于他们律师来说。雇主的人品怎么样是次要的。只要薪资到位,一切都好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