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穿透夜幕,将天边染成淡淡的金色,随着太阳快速地升起,金色逐渐变得明亮耀眼起来。河岸边,草尖上的露珠反射着晨光,仿佛宝石般在阳光下闪烁。躺在草地上的曹二郎,看着颗颗露珠滚落在草叶间,起初还能看见一闪一闪的水光,最后,水光慢慢消失了,无影无踪,草尖上没留下一丝露水的痕迹。这么美丽的阳光、草地、露水,却没感受到空气的清新,反而顺着微风传来血腥的味道。
“阿银,你别躺在那儿,快来给我帮忙!”曹二郎听到有人叫他,好像是大哥,大哥不是一向迁就自己,也认可自己改名叫“曹福骏”,怎么这回忘记了,还叫自己“阿银”?
曹二郎一翻身爬起来,想对大哥发脾气,突然发现自己怎么这么矮,再看不远处,大哥正在用刀剖解一头狼,是血腥味道的来源,这是在哪里。。。曹二郎疑惑得打量四周,突然发现这是在大同河附近,怎么离开京城了?
“阿银,你发什么呆,快来帮我一把!”
曹二郎跑到大哥身边,按照大哥的指挥,努力支撑着血淋淋的狼腿,曹大郎手拿大刀很快将狼皮完整地剥离,他笑着对曹二郎说:“你跟着朱夫子读了几天书,怎么就变得胆小起来了!”
“哪有,我才没有变胆小呢,刚才你杀狼我也帮忙砍了几刀,我只是力气比你小,有点儿累了,躺着休息了一下,不信,我给你做几个骨雕。”
曹二郎想起来了,这是他十来岁时的事,他跟着朱夫子念书,父亲嫌他太秀气,让大他六岁大哥带着他打猎,说是叫他沾沾血腥。曹二郎嘀咕,娘的小饭馆有人卖猎物,都是自己帮着处理的,还能利用猎物的骨头雕刻些坠子挂件,怎么没沾血腥?父亲摇着头说自己不懂。
那天,大哥带着他猎了一头狼,这是曹二郎第一次接触猛兽,大哥跟着父亲上过战场,对付一头狼没问题,让他出手是为了达到父亲的要求:给弟弟增添些血性。
可是,自己不是已长大通过了武举,在京城当官了,怎么又回去了呢?曹福骏突然意识到自己在梦里,他努力想睁开眼却不得,索性迷迷糊糊地继续入梦。
这次,他拿着雕刀在雕刻,一位小姑娘在他身旁看着他雕刻,清脆悦耳地说道:“你如果雕得不好看,就别看我雕的哟!”
“如果好看,你就得接受我给你雕的骨梳,雕那一把梳子可费了我不少功夫的!”
“等你手上这个雕好了,我看看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