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咚!
“该起床了,小梅林,时间不等人!”
听到外面传来的敲门声与呼唤,早已收拾妥当的少年立刻开门,“早上好,查特叔叔,我们这就出发吗?”顺手扬了扬跨在腰间的布包,示意自己准备好了。
“当然,三个小时的路程,我们必须要早点,不然可赶不上了。”
这位看上去四十岁左右的大叔在听到回应时就已然转过身走向了装满货物的牛车,此时已经坐在车前将火把固定。
卢修斯随手带上关不严实的破门,小跑上前。
这是一辆由一头体型堪比大象的牛所拉动的车,能拉动近十吨的货物。当然,他们并没有这么多的货要拉。
临近车尾时,卢修斯一手捂住布包,另一手撑着车沿翻身而上,顺势靠在稍软的货物上,这些货大多是海产与水果,少部分是村民种的小麦,最边角一块石头压放着一摞淡黄色纸张,这是卢修斯替村民写的信。
哞——
无需主人发令,两头看上去年纪不小的牛就自行启程了,它太熟悉这件工作了,尤其是今天这个特殊日子——巴别港一年一度的贸易日。
来自邻国哈根斯特与大海的对面艾尔斯的贸易船将会在这个港口短暂的停留,三天后将启程前往东方的罗达得利,再北上前往圣地。
要赶上这次贸易日,完成此行的目标,他们必须在七点前到达那里。
实际上,他们可以提前一天到那的,那样就不会这么赶时间了,毕竟即使在明亮,夜晚终究是夜晚,总有些意料外的危险,不过在镇上留宿会有额外的消费,想着能省一点是一点,他们还是选择了赶夜路。
此时约莫凌晨三点,以往不见五指的黑夜此时被漫天星光照亮,如若白昼,野兽也难以遁形,正是赶夜路的好时机。
半躺在车尾,仰头而望。这不是卢修斯第一次跟着村长先生赶夜路前往巴别港的贸易日,但行走这过于耀眼的星空下,他还是觉得过于离谱,这星星实在太亮了,村里的老人说这是“耀星日”,也被当地人称为“希望日”,是一年中星星最亮的一夜。而巴别港的贸易日定在这一天也有此原因,不论是在能照亮大地,还是寄予美好的期望这点上。
但这怎么看都不像是普通的现象,以卢修斯饱读奇幻小说的经验,这看上去十分适合进行些某些隐秘的禁忌仪式。而他也是在两年前的这天穿越过来的。
村民说他晕倒在村口,好心的村长将他带了回来。
张莫隐,现在应该叫卢修斯·梅林·萨里尔,两年前,二十六岁的他在被当地人称为“希望日”这天来到了这个少年身体里,今天正好是十八岁生日。不过因为村里叫卢修斯的有十几个,同龄的也有三个,所以村里人都默认叫他梅林了。
就如同除了名字以外毫无原身记忆一样,他还毫无家人,这象征着主角的“孤家寡人”配置让他一度以为自己要起飞了。
而在此期间,他更是发现了自己超乎常人的地方。明明没有相关记忆,但仅仅看在到文字的那刻,脑海中便须弥间掌握了那门语言——孟莎加拉语;以及第一年的希望日那天,他于睡梦中感觉到身体里有种莫名的力量在充盈、在流动。这更是激励了卢修斯,似乎马上就要觉醒未知的力量,走上充满各种奇妙事件的旅程,再遇到可靠的伙伴,喊着“友情”、“羁绊”之类的口号打败不知好歹的魔王,最后迎娶……
但两年过去,卢修斯最终还是平静了下来,因为自那以后他再没有发现异常,掌握了这里的语言也只是让自己能稍微过得轻松一点,当然此时的卢修斯已经将此视为最好的馈赠了,如果没能掌握这门语言,他大概在穿越来的第二天就因语言的问题被当做恶魔被捆在广场的火刑架上,接受圣火的净化后前往天国享福去了。
作为老贫民的卢修斯还是相当的有自知之明的,与其想写不切实际的东西,不如就放平心态,安心生活。若是能攒点本钱,以后前往首都碰碰运气发家致富,整个小爵位,找几个可爱的小女仆,试一试梦中那种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那不是直接上天咯?
姑且抱着这个人生目标卢修斯以自己识字的优势加入了查特叔叔这仅一人的“商队”。
作为村里三十几位老年人共同推举的村长,虽然斗大字不识一筐,但也算是村里少有的知识分子了,而且肩负着替村民沟通外界、交换必要的生活物资这种重要的使命。在获得卢修斯这样会写字的宝贝后,开心的不得了,下一任村长总算是着落了,帮村民们写信的任务也可以移交了,他其实不太喜欢画方块和圈圈。
不过在卢修斯看来这份工作也不会再持续多久了,因为这不过百人的村庄,几乎全是老人和孩子,孩子长大后为了寻求未来总是要出去闯的,卢修斯亦是如此,安于平凡不代表吃喝等死。
借此,卢修斯算是获得出去看看外面世界的机会了,尽管只是三个小时路程外的世界。
……
“前面快进森林了,小梅林可得精神点,别被野狼抓去了。”
车头传来村长先生的喊声,卢修斯强打精神的应了一声,颠簸的牛车让他刚刚差点睡着了,坐直身体,将布包系紧,这里面装的是写信的报酬以及这段旅程的干粮,要先保护好。
随后腰马合一从车上一跃而下,跑到牛车前面接过查特叔叔递来的火把,再从车缝处抽出一杆铁叉当做武器。丛林向来危险,不说此时,即便是白天,野兽也会借着茂密的枝丫遮掩身形,悄咪咪靠近猎物,稍有不慎就会成为野兽的口粮。
卢修斯穿越而来的两年,自问没有放松过对身体的锻炼,再加上手里的这杆铁叉,区区野狼不在话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