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我的儿子,詹姆斯·理查德安然无恙。
——爱他的妈妈:曼伊·理查德。”
纸条上这么写道,
“好的,曼伊。”
他重视地把纸条小心捋平,放进公文包内侧一面的隔绝袋里,再细心地把拉链慢慢拉好。
“我想我们就这样了。”
“再见,比利·坎德曼先生。”
比利回过头来,只是望了一瞥。
协议书上也写了他的名字。
这无关紧要。
…………
比利拎着公文包,在法院楼廊辗转……
十二位陪审员还有一位谢顶的法官正静候佳音。
“法官大人,我的当事人……”
也就是那位十三岁的情欲旺盛的朋克少年,身材矮小,坐下来都几乎看不到他的头。
他换了一身还不算难看的西装,尽管有些不太合身,但在法官眼里,他的表达和装束都还算礼貌,这很容易赢得陪审团的怜悯,况且本身就不是什么严肃的大案。
虽然帝国法律规定,十二岁就已经要负担刑事责任,而且这次的罪名必定是以“损坏公共财物”为主,其它的还可能附带“强制侮辱”,“扰乱公共秩序”,“寻衅滋事”等罪名。
但按照一贯来说,所有自助饮料机都没什么“人权”。
而且事发当时是午夜,被害者还在一个偏僻的街头角落。
当时正好没有什么行人,所以后面的罪名只要比利简单说两句就能解决。
案件证据,也就是唯一的监控摄像也只能在其背后显示,原告只是用身体顶住贩卖机,把最外边的裤子脱下一半,露出白色的内裤。
夜深人静,小杰克就那么做着“类似于”“用那东西往贩卖机投币口不断杵”的动作。
最后辩论阶段。
“他对自己的行为已经有了深刻的反省,不应该在公共场合做出引入误解的行为。”
“请您明确表达自己的意思,比利·坎德曼先生。”公诉人说道。
“我的当事人并没有强*贩卖机,也没有裸露任何不应当裸露的器官,检方并没有能证明贩卖机被强*的任何直接性证据。
从录像上,我的当事人很显然只是因为贩卖机出了故障,正在试图修理。”
“这完全是胡说,法官大人。”检方情绪激动。
“杰克的父亲是一位铁道检修工,而他从小就有同父亲学习机械方面知识的兴趣,从录像上也显示,小杰克先是往贩卖机里投了硬币,然后取走了一瓶水,这一点检方是否有异议?”
“没有。”
“但实际上,小杰克因为疏忽,往投币口多误投了一枚硬币,贩卖机却只出了一瓶饮料,而多余的钱也没有退还。”
小杰克点了点头。
“但为什么他要脱掉裤子,对着投币口做出那样的动作。”对方又提出疑问,这才是核心。
“第一点,并不是他要脱掉裤子,而是裤子自然的垮了下来,我的当事人受限于家庭情况的原因,没有财富买一条合适的裤子,所以他穿得是父亲经过不专业测量,裁剪下来的旧裤。”
“第二点很简单,因为小杰克身高不够,任何人都看得出来,他只能踮起脚尖,才能堪堪达到投币口的身高。至于不雅的动作,纯粹是因为他的力气不够支撑,只能四处借力导致。”
这就是检方最困惑疑点,但却被轻松化解。
从陪审团的表情上来看,他们也有所动摇,有些人眼角还略显湿润,因比利的说辞想起了他们小时候。
或许也有一段穷困的过往。
合理怀疑的原则被充分利用。
这时,是下午三点半。
在今天这个寻常的,不惹眼的热天午后,天空下着雨,淅淅沥沥犹如人眼冒出的泪水,清涤着周围边边角角。
再顺着蜿蜒的城市裂痕,外露破败的墙面凸起流入下水道,上一场闹剧裹挟着不尽人意的腐败期望短暂告终。
比利的神情突然一阵恍惚。
契约被打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