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忘了你小时候最喜欢坐这玩意到处跑了?”
我摇了摇头,面上没有任何表情。
他也不意外,点了点头,叹了口气道:
“是啊,现在都不让骑了,大街上都看不见几辆了。”
“都在那停着吃灰呢。”
我没在搭理他,低头继续摆弄着车门。
十几年了,我都快忘了这辆车的样子了,想要最后坐上去回忆一下。
这时骑着自行车从我旁边路过的小张插嘴道:
“你别费劲了
“你别费劲了,秀秀今天结婚,我们要赶紧开车去镇上,等你开完这辆破车,我们婚车没准都走了!”
小张是我小时候的玩伴,他口中的秀秀,是我的初中同学。
上学时我管她叫秀儿,臭秀儿、死秀儿什么的,以此来彰显我的成熟,每当我发现有不懂的题目想向她讨教时,我就会加上秀儿,拉长音,显得我不是为了请教问题而叫她。
直到我俩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大打出手,互相删除QQ好友断了联系。恍惚间我觉得她性格和我幼时家里养的那只大白鹅一样,好勇斗狠,不讲道理。
我冲着远去的小张大喊:“神经病!”
一来掩饰我用错了力气,指甲劈了,显得有些慌乱的心情,
二来看着婚车扬起的烟尘,我确实有些想去镇上看看。
我是个摩托车爱好者,没错,骑的是摩托车而不是这种落伍的自行车。而且我也不喜欢秀秀,甚至我都记不清她叫什么了。但是她今天结婚,看在她鼻涕都吸到嘴里而不自知的份上,我决定骑上邢秀的自行车,去送上我最真挚的祝福。
这个邢秀就是这辆自行车的主人,我记得她离开村子去城市打拼的那天,骑的就是这辆车。她说这辆车子是她逃离家乡的最后一公里,从距离感上来讲,确实如此。
我只是有些好奇,邢秀离开的这几年,我见过她几次,也并不是坐下来和我促膝长谈。
有一天傍晚,我看到她穿着质感很好的天蓝色的西装,提着一个同样颜色的小包,从一辆黑色的轿车上下来,她化了妆,看起来很高兴,那是她人生的高光时刻。自那以后没过多久,我就听说家里人给她介绍了一个平平无奇的男人。
我们的初中同学只有我考上了高中,考高中的那天,很多人都去后面山上酸枣树林里打枣,说赶明儿卖几个钱给我买资料。
小张骂我,一天神叨叨的,你不是考高中吗?咋还不去复习?要是考不上咋办?
我有些得意,没关系,我考上高中只是指个方向的问题,其他的问题并不在我的考虑范围之内。
可是即便像我这样天才纵横,那一年的高考成绩仍旧不尽如人意,只能读个大专。原本我还考虑过去大城市读个大专,上流人才能上大学,其他人只能上大专。可是转头一想要花家里多少钱啊?连我这种考试机器都会觉得肉疼,还有像小张这样初中就辍学的,就罢了吧,上了趟高中还上大专,像话吗?而且,我这种天才,以后是要做大事的。
于是我又重新抄起了书本,开始备战国考。
可是这一次我的运气就没那么好了,我连面试都没有进。
我觉得命运有些不公平,我确实也付出了努力,可能真的是命吧,天才也不好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