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戒烟已有两个礼拜,实在是意识到依赖烟草会让我变得头晕。正准备丢掉打火机。
书包里,有一个金色的煤油火器。这个还是阿智送我的。
说起他,我和他认识已经是三年前的事了。
其实我和他完全是两种不同爱好和性格的人。但是却成了朋友。前些日子,他半夜打电话给我,我因为上班,夜里基本不会接电话。到了早上我才看到他的来信。
“喂,阿臣。”我打通他的电话。
“怎么了,怎么想起和我打电话了。”
“今天,是我生日。”
我顿时呆住。
作为故友,连生日都不记得,十分难为情。
阿智的生日,确实是在寒冬,前年冬初,也是因为没人想起他,当时他兜里所剩不多,所以当时我请他去了酒馆。
他喜欢喝酒,喜欢女人,除此别的爱好我不知晓。那年的冬天,他还说,会一直记得我对他的好。
没想到最后却因为各自理想的不同,分道扬镳。
究竟是怎样一种情境下,他才会深更半夜,给我打电话。我想当时他一定在酒馆里,一定会有几个朋友,但是那些人,都走不到他心里去。
刚认识他时,他对我极好。没什么边界感,初识的夜晚,他带我去他屋里吃起火锅,几瓶啤酒是他必备的东西。
那时我刚来到江南,还没有卸下心事,他总是隔三差五的邀我去喝酒,逛街。我跟本没有时间去想难受的事情。
时间过去两个月,我变得主动和他交往。
吸烟,也是他教会的。我开玩笑说,他身上的烟味,有种父亲的味道。
不过他就当纯粹的玩笑了,是听不出,更细腻的意思的。我也只是随口说说。他带我认识的人,毛色各异,及其擅长花言巧语。不过,他却不擅长绕弯子。总是口直心快,长得干净冷漠。只要一开口说话,就变得平易近人。
之后通过他的引荐,我才认识了宇和阿喆。
每个夜晚,我都和他去酒吧,享受混乱和精神萎靡。那些女人,围着他,双手在他身上探索。我当然有样学样,不像话被我演绎得惟妙惟肖。灯光和汗水中,堕落地摇摆,跟本不知道自己在哪里。
但日常的空缺里,我就会思考,这似乎也不是自己原本的模样。只是因为他会陪着我。所以为了我和他的友谊不显得那么浅显,我在寻找各自新的爱好。
我确实找到了他新的喜好——女人。
“等会晚上,你帮我把她灌醉,我教你摇骰子,我们设个局。灌醉之后,交给我。”
“嗯。”
女孩子又不是傻子,我觉得他这套换作我根本不管用,人家是看上他的姿色,才配合走流程的。只是给自己一个能上床的借口。
“真聪明,摇骰子一教就会。”
“还有更绝的吗。”我说。
“给你表演一下,这是我练习多年的手法。”
他凌空驾驭了色子,啪得一下砸在桌子上,一掀开每次最少不会少于三个六。因为他用小拇指,把三个六点朝上的色子夹在摇筒外面。对面的姑娘更本看不见,到开光的时候,小拇指就放下作弊的那三个。对方凭借运气,是不可能每次都能保证有三个六点的。所以这样一来,她们输的多,喝得就多,自然就会被灌醉了。
我问他说:“你谈恋爱都是这么谈的吗,会不会有点肤浅。”
“不肤浅,我这不叫谈恋爱,我这完全是为了睡她们。她喜欢被睡,我喜欢睡。就这么简单。”
“好吧。”
“要不给你也找一个,一晚上的事,第二天我们提裤子走人,最多用谈恋爱的借口再跟她们纠缠个几天。”
“我还是不了吧。我不喜欢的话,也做不起来啊。”
我倒是不反对他这样对待别人的。因为有玩家就有卖家。
酒吧开场的时候,喷雾弥漫着我们看向女性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