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山也没想到,气象局通报未来三天才会到来的大暴雪,已经开始提前预演。
起初,天空中只是飘下零星雪花,接着,雪花越来越多,从灰暗天空中直直坠落。
每一片都有指甲盖大小,形状不规则,密密麻麻,迅速充斥整个视野。
原本还算平静的寒风,也突然变得狂躁起来,呼啸席卷苔原而过,吹得人几乎睁不开眼睛。
那些矮小苔藓植被,很快就被积雪掩盖。
这雪真大。
逢山带着骑士面巾,兽皮帽子捂住脑袋,裹紧身上皮毛大衣,带着纳什深一脚浅一脚地艰难前行。
漫天飞舞雪花,以惊人速度堆积。
每一分每一秒,苔原都在被一层层积雪所覆盖。
这种天气,应该返回营地才是明智选择。
逢山陷入沉思,草绳占卜不是万能的,这次能占卜到狼群的踪迹,下一次就不一定能找到。
已经咬住狼群踪迹,如果现在放弃,阿拉斯加一百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狼群随便找个地方就能躲起来,
就此返回营地,心有不甘。
逢山咬了咬牙,决定继续追下去。
随着时间推移。
雪越下越大,视线被大雪模糊,脚下也变得更加湿滑难行。
逢山哈出的热气,在眉毛和睫毛上结了一层厚厚的冰霜,抬头望向天空。
整個天地间被白色雪花笼罩,看样子一时半会是停不下来。
扭头看向身后变成雪人的纳什。
手表显示现在已经是晚上8点,天色依旧灰蒙蒙一片。
“先找个地方扎营,等明天雪停了再走。”
纳什点点头,环顾四周,看到远处有一片干枯灌木丛,“那边可以。”
走到灌木丛。
两人刨去积雪撑起帐篷,然后纳什用工兵铲砍断一些树枝作为柴火拖进帐篷里。
逢山在帐篷地面铺了一层防潮垫,又铺一层驯鹿毯,支起柴火炉。
随着柴火炉升起火焰,帐篷里温度缓慢上升,这时两人才露出舒服表情,王子和可乐也从背包里钻出来,在暖和的地毯上乱窜。
纳什用炖锅装满积雪,加了一些干枯枝条,放在火炉上煮。
逢山也没闲着,从背包里拿出熏鹿肉和鹿肉肠,放在火炉边上,利用余火烘烤。
不一会。
帐篷里充斥肉香,王子摇晃尾巴,围着火炉转圈。
储备食物是用来应急,最好是通过打猎获取新鲜食物。
“我出去看看能不能打到野兔雷鸟。”逢山拿起56半,拦住想要一起的纳什,掀开帐篷门。
呼!
一阵寒风呼啸而过,抽打在脸上,冰冷刺骨。
逢山连忙拉紧帐篷门,一头冲进大雪中,狂风夹杂雪花,让视线变得模糊不清。
每走一步,积雪都几乎没过膝盖,行动变得异常迟缓。
运气还不错。
走出几百米后,在另一处灌木丛积雪里,看到一只雷鸟探头探脑。
端起56半,瞄准雷鸟扣动扳机。
砰一声。
风声完美掩盖枪声,雷鸟一枪毙命,连挣扎的机会没有。
雷鸟是群居动物,当有一只时,附近肯定有它的伙伴。
果然,在灌木丛另一个方向,还有一只雷鸟趴在雪地里,洁白羽毛是天然伪装服,本来安全躲着,可惜被猪队友出卖。
又是一枪。
再次命中。
逢山走上前,收集魂力后,趁着雷鸟还有体温,快速给雷鸟放血,然后把雷鸟挂在腰间。
帐篷里两人,还有一只狗一只猫,两只雷鸟肯定不够吃。
然而,有时候运气并不总是这么好。
收获两只雷鸟之后,搜寻许久都未见其它雷鸟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