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员们眉头紧皱,皆是在消化案件的内容。
这是一个非常奇特的入室强女干抢劫杀人案,关键点在于,凶手居然在一周前就实施了犯罪,并且还在死者家居住了超过一星期的时间。
图什么?
又或者讲,凶手的心理素质得有多强?
队员们还在冥思苦想,肖恩出声道:“诸位,对于这个案件,你们有什么思路或者见解吗?”
约翰率先举起了手,随后有条不紊的展开了他的推理:
“首先,罗兰社区是一个高档社区,居住在这里的有钱人非常多。其次,我认为,凶手的身份极有可能是一个流浪汉,入室偷窃,结果意外撞见了死者,所以把死者打晕捆绑,在观察了屋内后,他得知死者是一名独居女性,所以堂而皇之的住在了死者的家中。
凶手在死者家里住了几天才开始对死者进行侵害,从这点来推断,凶手入室后撞见死者属于意外,如果凶手最一开始就盯准了目标想要强女干她,不可能等了好几天才开始对死者进行侵害,因为他本意是为了盗窃,强女干只是中途附赠的,凶手对死者进行了侵害后,为了掩盖证据,这才选择杀人灭口。
从他最后带走所有值钱的东西也不难看出,他身无分文,缺住的地方,也缺钱。
凶手能在死者家里住这么多天还没有留下证明身份的线索,说明他非常聪明,大概率受过高等教育。
许多罪犯很少去高档社区作案,因为这里治安管理非常好,所以我认为,凶手大概率是一个中产阶层,因为破产而导致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因为凶手在高档社区居住过,所以对其安保管理有一定了解,这才大胆选择了高档社区实施犯罪。”
约翰进行了一连串的分析,并且每一步推理都是有依据,根据文件内仅有的线索,他居然还推断出了凶手的人物特写。
肖恩挑起眉头,轻轻鼓掌:
“做得好,约翰,你的分析和我几乎相似。”
约翰受到表演,非常得意,骄傲的昂着头,学生气息十足。
雷克和索菲亚,包括罗伯,都有些意外。
这个警二代看上去明明是个走后门的毛头小子,没想到认真推理起来还真是像模像样的。
“好了。”
肖恩再次大声的拍了一下手,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又道:
“伙计们,我相信你们对这个案件都有了一定的推断和理解,但是纸上谈兵并不是一件好事,去案发现场看看吧。
你们都是我精挑细选的来的人才。
接下来我们第四中队还会补充更多警探,但是我只要人才,不要废材。
现在,约翰和雷克一组去案发现场勘察寻找线索,索菲亚原地待命随时准备支援。”
索菲亚的特长,让她并不适合冲到一线。
所以肖恩派出了雷克和约翰。
警探出去办案,一般也都是两人一组。
雷克在出发前,被副队长罗伯叫住:“队长让我转告你,出警办案的时候,务必要保护好约翰的安全,他的身份你知道的,如果出了问题,我们以后的晋升都得完蛋。”